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3824.9099 |
茶多酚 |
该商品为浅棕褐色粉末,含95.8%的茶多酚(茶叶中30多种酚类物质的总称)。该商品以茶叶为原料制得,加工工艺:绿茶原料—破碎—纯水提取—离心—浓缩—乙酸乙酯萃取精制—喷雾干燥—粉末过筛—包装。可作为添加剂广泛应用于保健品、食品、饮料、化妆品等领域。 |
该商品特定提取出茶多酚,茶多酚含量达95.8%,提取过程中已基本去除茶叶中的其他成分,不具备茶的浓缩品特征,因此不归入税目21.01项下。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9。 |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6号关于公布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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