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921.1390
泡沫聚氨酯板
该商品为塑料板状物,有460毫米×250毫米×25毫米、200毫米×185毫米×12毫米两种规格,共三层:第一层是固化聚氨酯、第二层是泡沫聚氨酯(最厚)、第三层黑色突起状的是尼龙丝。该商品为高温浇筑粘连并挤压成型,用于铺设在铁轨下减震。
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921.1390。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6号关于公布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I)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