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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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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704.31  商品名称:三轮汽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04.31

三轮汽车

英文:Three-wheeled vehicle

    三轮汽车后部有开放的车斗,由四冲程,单缸点燃式发动机驱动,气缸容量为175毫升。车长2900毫米,宽1050毫米,高1250毫米。货物区空间(长×宽×高)为1250×1000×280毫米。该车净重260千克,最大载重量为230千克。使用车把操纵前轮。该车有一个差速器,一个带有倒档齿轮的四速变速箱,一根传动轴和鼓式制动器。通过车把和塔板操纵刹车。前轮有油缸悬挂,后轮有弹簧片悬挂。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14-380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5-1-1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2012年9月第50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