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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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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304.99  商品名称:可注射皮内凝胶
序号 税则号列
归类决定
编号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生效文件 生效日期 归类依据 备注
109 3304.99 W2014-109 可注射皮内凝胶
英文:Injectable intracutaneous gel
    已配定剂量制成零售包装;盒子中包含一个1毫升无色玻璃制注射器和一个泡罩包装的针头;有0.4或0.7两种剂量。它被用作皱纹修复和通过在皮肤或嘴唇注射来增强嘴唇。通过玻璃注射器提供凝胶,凝胶含有水(1毫升)、氯化钠(9毫克)、透明质酸(20毫克)、磷酸二氢钠和磷酸氢二钠。透明质酸是通过细菌发酵和稳定的生物工艺生产的。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5/1/1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