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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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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18.61或8418.69(视具体情况而定)  商品名称:冷却器
序号 税则号列
归类决定
编号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生效文件 生效日期 归类依据 备注
223 8418.61或8418.69(视具体情况而定) W2014-223 冷却器
英文:Chiller
    该机器主要由以下通常用于空调系统中冷却水的部件组成:蒸发器、冷凝器、电动机、润滑系统、压缩机、热交换器、控制中心、互联单元的管道和电线。该设备中填充了制冷剂气体和润滑油。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