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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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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43.70  商品名称:电发光装置
序号 税则号列
归类决定
编号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生效文件 生效日期 归类依据 备注
308 8543.70 W2014-308 电发光装置
英文:Eletroluminescent devices
    该商品通常为带状、片状或板状。其主要包括:
    1.电发光晶体物质夹于两层导电材料 (通常为硫化锌)之间,其中一层是透明的 (塑料或特殊玻璃);
    2.导电引线;
    3.两层薄片 (通常为塑料)将整个装置密封、保护起来。
    在交流电的激发下,该装置整个表面变为发光体,具有很多应用,如背景光、装饰或信号光等。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