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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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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9.8999 商品名称:转向机器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9.8999

转向机器人

主要用于在车辆内或试验台上代替驾驶员完成规定的转向动作。转向机器人由四个部分构成,包括转向机器人本体、支撑杆及固定用吸盘、转向力矩反馈用传感器和PC端配置软件。机器人本体主要是由一个无刷伺服电机和方向盘组成,伺服电机会根据PC端配置软件的命令执行某种规定动作;支撑杆及固定用吸盘是为了安装转向机器人本体所需的一些连接杆及附件;转向力矩反馈用传感器是用来给机器人操作者提供当前机器人的转向力矩信息,以方便操作者进行目前状态判断,防止误操作导致机器人损坏(如方向盘已经无法继续转动的情况下,伺服电机依然执行错误的命令,方向盘力矩将显著上升,导致电机过热)。

转向机器人具有比驾驶员更精确的动作及更好的动作重复性,主要用于完成一些驾驶员无法完成的规定动作,如1000deg/s的匀速转动,正弦波形转弯运动等。另外,转向机器人还可以通过RS322接口以TCP/IP协议执行转向试验台发出的ASCII AK命令,精确控制方向盘转动。转向机器人本身不会测量转角及实时转向力矩,而是通过试验台的传感器获得,由试验台控制计算机根据具体试验需求发出,根据模拟的车辆工况及路面情况计算出实时方向盘转角及路面对轮胎的转向阻力。

该商品由四个部分构成,包括转向机器人本体、支撑杆及固定用吸盘、转向力矩反馈用传感器和PC端配置软件。机器人本体主要是由一个无刷伺服电机和方向盘组成,伺服电机会根据PC端配置软件的命令执行某种规定动作;支撑杆及固定用吸盘是为了安装转向机器人本体所需的一些连接杆及附件;转向力矩反馈用传感器是用来给机器人操作者提供当前机器人的转向力矩信息,以方便操作者进行目前状态判断,防止出现误操作,导致机器人损坏。该商品用于在车辆内或试验台上代替驾驶员完成规定的转向动作。该商品不符合《税则注释》对于工业机器人的描述,其功能为接受控制装置的命令,执行转向动作,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按其他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9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1 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20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