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933.5990 商品名称:雷诺嗪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裁定

编号

生效日

备注

2933.5990

雷诺嗪

商品“雷诺嗪”,英文名称:Ranolazine,化学名称:N-26-二甲基苯基)-4-[2-羟基-3-2-甲氧基苯氧基)丙基]-1-哌嗪乙酰胺,英文化学名称:N-(2,6-dimethylphenyl)-4-[2-hydroxy-3-(2-methoxyphenoxy)propyl]-1- piperazine acetamideCAS号:95635-55-5

外观:白色固体粉末。纯度:大于99%。包装:桶装,每桶净重60.2千克。用途:抗心绞痛药原料药。

商品“雷诺嗪”结构式: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商品“雷诺嗪”纯度大于9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二十九章章注一(一)“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各税目只适用于:(一)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有机化合物”的规定,属于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有机化合物。依据其化学分子结构式,该商品结构中含有醚基、酰胺基和仅含氮杂原子的哌嗪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二十九章章注三“可以归入本章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货品,应归入有关税目中的最后一个税目”的规定及归类总规则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933.5990项下。

C0011

201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