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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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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27.1300 商品名称:iPod nano 7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裁定

编号

生效日

备注

8527.1300

iPod nano 7

尺寸76.5mm x 39.6mm x 5.4mm,重量31g。配备2.5英寸Muti-Touch显示屏、16GB闪存、内置蓝牙技术、Lightning接口及耳机插孔。包装盒内含耳机、Lightening to USB连接线及快速入门指南。

本产品无CPU,操作系统为nano os系统,不开源也不可自行安装软件。

本产品无摄像头。

本产品不具备游戏功能

iPod nano 72.5英寸触摸显示屏,16GB内存,具有音频播放、视频播放、图片显示和FM收音等功能。该产品是一种带声音的录制、重放等功能的无线电广播接收设备,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及六,应将其按无须外接电源的无线电收音机归入税则号列8527.1300

C0013

20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