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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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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004.90 商品名称:药品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依据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004.90

药品

胶囊,用于治疗肥胖。药品含有奥利司他(每粒含120毫克)、明胶、靛蓝胭脂红(E132)和二氧化钛(E171)。胶囊外壳有以下失活成分组成:微晶纤维素、羟基乙酸淀粉钠、聚维酮、十二烷基硫酸钠和滑石。

该产品用于可能患有二型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的高风险肥胖或超重病人,与低卡路里饮食配合使用效果更好。该产品含有足量的活性成分来保证使其具有预防和治疗肥胖症的疗效。

该产品放入塑料瓶中供零售,每瓶90粒。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16-008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

2017.1.1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三版)增补第4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2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