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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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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924.90 商品名称:塑料水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依据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924.90

塑料水瓶

可插入自行车的瓶夹中。瓶子安装有螺纹瓶嘴,通常有圆形的底,容量600毫升至750毫升。瓶子可以是双层结构,夹层的空腔内有隔热材料制的金属薄片。这种结构可使瓶子在一段时间内保温。一些瓶子有凹状外形便于抓握。

又见3924.90/3和3924.90/4。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16-016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

2017.1.1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三版)增补第3号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1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