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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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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321.89 商品名称:烟囱式木炭点燃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依据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321.89

烟囱式木炭点燃器

该产品为两端开口的铁制圆筒。圆筒的外侧安装有把手,圆筒的内部安装了一个带孔的金属板将该圆筒分成了上下两个空间。该圆筒高275毫米,直径是170毫米。下部空间的筒壁上有便于空气流通的孔。木炭放在圆筒的上部空间,圆筒的下部空间填满纸。木炭点燃器放在烤肉架上,纸用来点火。该产品设计用来制造一个烟囱效应来加速点燃木炭,直至点燃后的木炭可放置在烤肉架上使用。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16-035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号

2017.1.1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三版)增补第3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1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