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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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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列号:8433.90 商品名称:联合收割机用鼓壳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依据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33.90

联合收割机用鼓壳


鼓壳由三部分组成:一个旋转进料器,一个脱粒滚筒,一个逐稿轮,使得谷粒在脱粒工序中能够与谷穗相分离。脱粒机构自身不带驱动系统,而是通过皮带轮传动系统由联合收割机的柴油发动机提供动力。



1.进料通道(带有切割组件)

2.驾驶舱

3.谷仓

4.分离装置

5.清理装置

       6.驱动轴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第十六类注释二(二)]及六

W2016-041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号

2017.1.1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三版)增补第6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4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