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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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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列号:8517.70 商品名称:手机用透明电容触屏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依据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17.70

手机用透明电容触屏


尺寸:56毫米×109毫米×1.3毫米,包括两个透明的铟锡氧化物导电层和一个钢化玻璃保护层(顶层),彼此通过光学透明胶粘层结合在一起。屏幕还装有一块柔性印刷电路板,其上配有一个触摸集成电路。触摸屏幕后,氧化铟锡导电层形成的静电区域对人体自然电流的反应,会发生形变。触摸集成电路会对静电区域的形变做出感应,计算出触摸发生的位置并将信息传递给手机的应用处理器。触摸屏自身不具备显示功能。

该屏幕与手机的液晶显示屏或者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AMOLED)一起使用。该屏幕四个边角是圆弧形,并已经为手机面板的主键、照相机镜头和一个扬声器等预留位置。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十六类注释二(二)]及六

W2016-044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号

2017.1.1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三版)增补第6号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3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