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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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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列号:9403.20 商品名称:钢制机柜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依据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403.20

钢制机柜

该商品为自立式,尺寸为(高×宽×深):2000毫米× 600毫米 × 600毫米,具体规格如下:

可锁玻璃前门;

开放式背板;

开放式基底(无底座);

两扇可锁可拆卸的钢制侧门,相邻侧门拆卸后实现多个机柜联排且内部设备相互连接;

四根穿孔杆拧紧于侧壁上,以固定放置于机柜内部的设备;

与该机柜一起报验的还有50端口语音接插板,该接插板使用时装于机柜内部,但为了运输方便,并未与机柜装配在一起。其他后续要装在机柜内但未随机柜一起报验的仪器设备还有断路器、业务版、电源插座、跨接线棒/电缆支架和路由器。

与机柜一起报验的接插板需要单独归类。

又见8536.90/2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16-056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号

2017.1.1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三版)增补第6号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4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