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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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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24.9999 商品名称:莰烯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商品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其它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1

Z2017-003

3824.9999

莰烯

 

 

该商品为无色固体,有强烈气味。由松节油经分馏得到蒎烯再经异构化反应得到,其中莰烯约含83%,三环烯约含14%

 

所含莰烯和三环烯不属于同一有机化合物的两种异构体,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二十九章注释一(二)条款。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