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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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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9章  商品名称:塑木复合材料商品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日

备注

39章

塑木复合材料商品

塑木复合材料,行业称作WPC,是由热塑性塑料(如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等)与木质或其它生物质纤维材料(包括木粉、稻壳、竹粉、秸杆等)和助剂复合而成的材料。

此类商品热塑性塑料和木粉等纤维材料质量比重不一,热塑性塑料质量含量从30%-80%、木粉含量从10%-70%变化不等。根据其加工工艺,将原料混合后,通过螺杆挤压成粒子,再经过挤出、注射或者压制成型等加工方法制成板材。其中塑料是基体(连续相),木质纤维和无机填料是分散相,主要起到填充增强作用。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若塑木制品的塑料是热塑性塑料,其加工工艺符合塑料制品加工工艺,且木粉在产品中是作为填充料,即分散相存在,则这类塑木产品可按照塑料制品归入第39章。

J2017-0004

2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