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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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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07.2000   商品名称:铅晶蓄电池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日

备注

8507.2000

铅晶蓄电池

铅晶蓄电池是基于传统铅酸蓄电池的创新产品,由铅板、晶状电解质、外壳等组成,其中晶状电解质是以硅酸盐、硫酸盐、酒石酸及其盐等为基料,加入氢氧化锂、硫酸钴、香兰素、丙三醇等多种成分配制成电解液,取代传统铅酸蓄电池中的硫酸溶液,加注后经72小时3次循环充放电,铅晶电解液转化为晶体状态。

该商品属于税则所述“铅酸蓄电池”的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507.2000。

J2017-0011

2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