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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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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37.1090   商品名称:中控台控制屏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日

备注

8537.1090

中控台控制屏

结构:外部主要由触摸屏、机身外壳、散热片等组成;机壳内有中央处理部件、F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Parrot模块、网关、数字信号处理器、以太网交换模块等部件;操作系统为Linux系统;外观类似于一个大尺寸的PAD,但又固定安装于车上。

该中控屏的中央区域是主显示区,按功能分为媒体、能量、网络、摄像头、电话、导航等。在屏幕下方的固定区域显示空调的控制面板、座椅加热控制、车辆灯光控制、悬挂系统控制等。其可控制 :1.媒体栏,主要控制音乐的播放,可以通过蓝牙连接手机,播放手机中的音乐,也可以收听收音机或者网络歌曲; 2.能量栏,主要显示行驶中的耗电情况; 3.网络栏,可以通过内置上网卡,通过4G网络或者WIFI连接网络,浏览网页; 4.摄像头控制栏,摄像头可以随时打开,查看车辆后面的情况; 5.电话控制栏; 6.导航控制栏; 7.空调的控制面板; 8.座椅加热控制; 9.车辆灯光控制; 10.悬挂系统控制。

该商品是非数控控制面板,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税则号列8537.1090。

J2017-0014

2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