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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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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1515.90  商品名称:花生四烯酸(ARA)油


序号

4

归类决定编号

W2018-4

子 目 号

1515.90

商品名称

花生四烯酸(ARA)油

英文名称

Arachidonic Acid (ARA) Oil

其他名称

 

 

花生四烯酸(ARA)油,室温下是黄色或橙色液体,以葡萄糖等为原材料发酵的真菌(Mortierella Alpina)制得。产品中甘油三酯含量为95%-98%、甘油二酯及甘油一酯含量2%-5%。产品中含有的主要脂肪酸为多不饱和脂肪酸,如40~50%花生四烯酸和0~15%亚油酸。

该产品可作为食品、动物饲料、药品或化妆品的成分。

 

归类依据

归类总规则一、四及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