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302.90  商品名称:以酒精溶液中的芳香物质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序号

25

归类决定编号

W2018-25

子 目 号

3302.90

商品名称

以酒精溶液中的芳香物质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英文名称

Preparation with a basis of odoriferous substances in alcoholic solution

其他名称

 

 

以酒精溶液中的芳香物质为基本成分的制品,按重量计含有:乙醇(99.47%)(按容量计酒精浓度96.1%)、芳香物质(0.5%)、邻苯二甲酸二乙酯(芳香物质的变性剂和固定剂)(0.02%)和亮绿(Green S, E-142)(染料、防腐剂和杀菌剂)(0.003%)。

芳香物质的主要成分是从精油中分离出的柠檬烯(按重量计约80%)、柠檬醛、芳樟醇和香叶醇。该产品被用作制造香水、古龙水等产品的原料。

 

归类依据

归类总规则一(第三十三章注释二)及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