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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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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22.00  商品名称:寨卡病毒诊断试剂盒

序号

30

归类决定编号

W2018-30

子 目 号

3822.00

商品名称

寨卡病毒诊断试剂盒

英文名称

Diagnostic kit for detecting the Zika virus

其他名称

 

 

寨卡病毒诊断试剂盒,通过实时聚合酶链反应(RT-PCR)对寨卡病毒RNA进行逆转录来检测其含量,从而对寨卡病毒实现体外诊断。

本产品包括以下组件:

(1)PCR溶液:引物、探针、TRIS-HCl;

(2)混合Taq:聚合酶、dNTPs, MgCl2

(3)混合缓冲液:TRIS-HCl;

(4)PCR溶液Cl:引物、探针、TRIS-HCl;

(5)内部对照:质粒、TRIS-HCl;

(6)阴性对照:TRIS-HCl;

(7)标准A (2 x 105样本/μL):质粒、TRIS-HCl、EDTA;

(8)稀释剂:TRIS-HCl、EDTA;

(9)水:不含脱氧核糖核酸酶/核糖核酸酶;

(10)使用说明(手册)。

本产品使用时需使用从血清、血浆、尿液、脑脊髓液或羊水中提取的RNA样本。

RT-PCR是为了扩增病原体的RNA。每经过一个热循环,可检测的荧光探针的含量都会增加。软件通过与试剂盒中的标准曲线进行对照计算出寨卡病毒RNA的含量,显示单位是样本/μL。

又见归类意见3002.15/2、3002.15/3。

 

归类依据

归类总规则一及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