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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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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6307.90  商品名称:(1)儿童背带包;(2)婴儿背带

序号

43

归类决定编号

W2018-43

子 目 号

6307.90

商品名称

(1)儿童背带包;(2)婴儿背带

英文名称

(1)Child carrier;(2)Baby carrier

其他名称

 

 

儿童背带包(参见图1),由以下各部分组成:一个符合人体解剖学形状的纺织物制座椅(附在铝制支架上)、带衬垫的肩带、腰带、定位点、安全带、可拆卸的头垫、提手以及用于容纳各种辅助物件的隔层。该产品用于将小孩以坐姿背在成人后背。其最大负荷为20千克。不背小孩时,可将座椅收起拉上拉链,变成一个背包。

婴儿背带(参见图2),外层为纯棉帆布,内衬为纯棉棉缎。配有结实的腰带和合身的带衬垫肩带,以舒适地承载发育中的婴幼儿。该产品适用于承载刚出生至体重不超过20千克的婴幼儿。该背带可以用不同方式来承载婴幼儿。

  

图1                            图2

 

归类依据

商品1:归类总规则一﹝第十一类注释七(六)﹞、三(二)及六

商品2:归类总规则一﹝第十一类注释七(六)﹞及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