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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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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耳鼻喉检查台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 耳鼻喉检查台 该耳鼻喉检查台型号为NET-600,配有控制台、喷枪、吸引、喉镜预热器、紫外线消毒装置、治疗灯、压力泵、污物桶、抽屉柜等标准配置件,另有NET-1400病人坐椅、台车、医生坐椅选配件(不含耳鼻喉内窥镜及内窥镜影像系统)。用于对耳、鼻、喉部位疾病的检查及治疗。 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90.18牙科仪器及器械中关于“安装在一个台体上的综合牙科治疗台”的解释,该耳鼻喉检查台可按其他医疗仪器,归入税则号列9018.9099;由于抽屉柜并非与检查台紧固在一起,且主要用于医生存放器械和病历,台车用于放置监视器,因此,这两种商品应单独归入《税则》税目94.03项下;医生坐椅由于没有明显医用特征,应归入税目94.01项下;NET-1400病人坐椅与检查台相连,可通过检查台控制升降,也可通过自身的升降装置控制升降,其可按医疗用家具归入税目94.02项下。 Z2018-004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