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 制花束或装饰用的插花及花蕾,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
06.03 Cut flowers and flower buds of a kind suitable for bouquets or
for ornamental purposes, fresh, dried, dyed, bleached,impregnated or otherwise prepared:
品目注释
章注释
类注释
06.03 制花束或装饰用的插花及花蕾,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
— 鲜的:
11 — — 玫瑰
12 — — 康乃馨
13 — — 兰花
14 — — 菊花
15 — — 百合花(百合属)
19 — — 其他
90 — 其他
本品目不仅包括插花及花蕾本身,而且还包括用花或花蕾制成的花束、花圈、花篮及类似品(例如,小花束及钮孔胸花)。这些花束等如果具有花卉商品的基本特征,即使带有其他材料制成的配件(丝带、纸饰物等),仍归入本品目。
带有花或花蕾(例如,木兰花及某种蔷薇花)的树枝、灌木枝可视同插花或花蕾归入本品目。
主要用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花、花瓣及花蕾,如果其报验时的状态已不适合制花束或作装饰用,不能归入本品目(品目
12.11)。本品目也不包括品目
97.01的拼贴画及类似的装饰板。
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注释:
一、除品目06.01的菊苣植物及其根以外,本章只包括通常由苗圃或花店供应为种植或装饰用的活树及其他货品(包括植物秧苗);但不包括马铃薯、洋葱、青葱、大蒜及其他第七章的产品。
二、品目06.03、06.04的各种货品,包括全部或部分用这些货品制成的花束、花篮、花圈及类似品,不论是否有其他材料制成的附件。但这些货品不包括品目97.01的拼贴画或类似的装饰板。
总 注 释
本章包括由苗圃(包括园林)或花店供应的适于种植或装饰用的各种活植物以及菊苣植物及其根(即使其通常不由苗圃或花店提供),但不包括品目12.12的根。上述植物包括树、灌木、植物幼苗,还包括药用植物。本章不包括种子和水果以及某些不能区别其为食用或种植用的块茎、鳞茎(马铃薯、洋葱、青葱及大蒜)。
本章还包括:
一、装饰用的插花和花蕾、簇叶、枝干及植物其他部分,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
二、花束、花圈、花篮及类似的花店制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注释:
本类所称“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制成的粒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