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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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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07.12 干蔬菜,整个、切块、切片、破碎或制成粉末,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
07.12 Dried vegetables, whole, cut, sliced, broken or in powder, but not further prepa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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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12 干蔬菜,整个、切块、切片、破碎或制成粉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

    20 洋葱

    — 蘑菇、木耳、银耳及块菌:

    31 — — 伞菌属蘑菇

    32 — — 木耳

    33 — — 银耳

    39 — — 其他

    90 其他蔬菜;什锦蔬菜


    本品目包括经干制(包括脱水、蒸干或冻干),即用各种方法使其所含天然水分去掉的品目07.0107.11的蔬菜。其主要品种有马铃薯、洋葱、蘑菇、木耳、银耳、块菌、胡萝卜、卷心菜及菠菜。通常制成条、片,有的单一品种,有的数种混合。

    本品目还包括干菜碎片或干菜粉,例如,芦笋、菜花,欧芹、细叶芹、洋葱、大蒜、芹菜,一般作调味料或制汤料。

    本品目主要不包括:

    (一)脱荚的干豆(品目07.13)。

    (二)辣椒干、辣椒粉(品目09.04),马铃薯细粉、粗粉、粉末、粉片、颗粒及团粒(品目11.05),用品目07.13的干豆磨成的细粉、粗粉及粉末(品目11.06)。

    (三)混合调味品(品目21.03)。

    (四)以干菜为基料的汤料(品目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