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 大麦(+):
10.03 Barley:
品目注释
章注释
类注释
10.03 大麦(+):
10 — 种用
90 — 其他
大麦麦粒比小麦麦粒更为饱满,主要用作牲畜饲料、制麦芽;精碾或制成珠粒后,用于做汤或烹饪食品。
青稞与大多数谷物不同,其稃与麦粒在生长过程中紧密相连,一般脱粒或扬簸不能使其分开。青稞为草黄色,两端较尖,只有在报验时仍未脱壳,才归入本品目;如果已脱壳,则归入品目11.04。脱壳需经过一种碾磨工序,这种碾磨有时将麦皮亦碾磨掉一部分。
天生就无稃的大麦,如果未经脱粒或扬簸以外的其他加工,仍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发芽大麦(麦芽)、烘焙麦芽(参见品目11.07的注释)。
(二)烘焙大麦(咖啡代用品)(品目21.01)。
(三)在烘焙过程中从发芽麦粒分出来的麦芽新芽及其他酿造废料(粮食、啤酒花等的渣滓)(品目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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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子目1003.10
子目1003.10所称“种用”,仅包括由本国主管部门认可作为播种用的大麦。
第十章 谷物
注释:
一、
(一)本章各品目所列产品必须带有谷粒,不论是否成穗或带杆。
(二)本章不包括已去壳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物。但去壳、碾磨、磨光、上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仍应归入品目10.06。
二、品目10.05不包括甜玉米(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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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所称“硬粒小麦”,是指硬粒小麦属的小麦及以该属具有相同染色体数目(28)的小麦种间杂交所得的小麦。
总 注 释
本章仅包括谷物,不论是否成捆或成穗。从未成熟的谷类植物打下的带壳谷粒按普通谷粒归类。新鲜谷物(第七章的甜玉米除外),不论是否适合作蔬菜用,仍归入本品目。
去壳、碾磨、上光、磨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如果未经其他加工,仍归入品目10.06。但其他谷物,如果去壳或经其他加工,例如,经品目11.04所列的加工,则不归入本章(参见相应的注释)。
第二类 植物产品
注释:
本类所称“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制成的粒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