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鲜、冷、冻或干的刺槐豆、海草及其他藻类、甜菜及甘蔗,不论是否碾磨;主要供人食用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果核、果仁及植物产品(包括未焙制的菊苣根):
12.12 Locust beans, seaweeds and other algae, sugar beet and sugar
cane, fresh, chilled, frozen or dried, whether or not ground; fruit
stones and kernels and other vegetable products (including unroasted chicory roots of the variety Cichorium intybus sativum)of a kind used primarily for human consumption, not elsewhere specified or included:
品目注释
章注释
类注释
12.12 鲜、冷、冻或干的刺槐豆、海草及其他藻类、甜菜及甘蔗,不论是否碾磨;主要供人食用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果核、果仁及植物产品(包括未焙制的菊苣根):
— 海草及其他藻类:
21 — — 适合供人食用的
29 — — 其他
— 其他:
91 — — 甜菜
92 — — 刺槐豆
93 — — 甘蔗
94 — — 菊苣根
99 — — 其他
一、海草及其他藻类
本品目包括各种不论是否可供食用的海草及其他藻类。它们可以是新鲜的、冷或冻的、干制的或磨碎的。海草及其他藻类用途广泛(例如,制造药品、化妆品,供人食用,作动物饲料或肥料)。
本品目也包括海草粗粉及其他藻类粗粉,不论是否由各种不同的海草及其他藻类的粉混合而成。
本品目不包括:
(一)琼脂及角叉藻胶(品目13.02)。
(二)已死的单细胞藻类(品目21.02)。
(三)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
(四)品目31.01或31.05的肥料。
二、甜菜及甘蔗
本品目还包括品目所列状态的甜菜及甘蔗。本品目不包括蔗渣,即甘蔗榨汁后剩下的纤维部分(品目23.03)。
三、刺槐豆
刺槐豆(或稻子豆)为地中海地区生长的一种小常青树(角豆树)的荚果,其荚棕色,内有大量子粒,主要用作蒸馏原料或作动物饲料。
刺槐豆含糖量颇高,有时作为甜食。
本品目包括刺槐豆胚乳、胚芽、子及胚芽粉,不论是否与其皮粉混合。
本品目不包括作为胶粘剂或增稠剂而归入品目13.02的刺槐豆胚乳粉。
四、主要供人食用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果核、果仁及其他植物产品(包括未烘焙的菊苣根)
本组包括协调制度其他品目未列名的直接或间接供人食用的果核、果仁及其他植物产品。
因此,本品目包括桃(含油桃)、杏及李的果仁(主要用作巴旦杏仁代用品),尽管这些果仁可用于提取植物油,但仍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还包括未烘焙的可作咖啡代用品的菊苣根,不论是鲜或干的,整个或切碎的。作为咖啡代用品的烘焙菊苣根不包括在本品目内(品目21.01)。其他未烘焙菊苣根归入品目06.01。
主要用于制蜜饯的当归梗茎也归入本品目。它们一般先临时用盐水浸渍保藏。
本品目还包括主要用于制糖浆的糖用高粱。
本品目不包括雕刻用的果核(例如,椰枣核)(品目14.04)及烘焙果仁(一般作为咖啡代用品归入品目21.01)。
第十二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注释:
一、品目12.07主要包括棕榈果及棕榈仁、棉子、蓖麻子、芝麻、芥子、红花子、罂粟子、牛油树果,但不包括品目08.01或08.02的产品及油橄榄(第七章或第二十章)。
二、品目12.08不仅包括未脱脂的细粉和粗粉,而且包括部分或全部脱脂以及用其本身的油料全部或部分复脂的细粉和粗粉。但不包括品目23.04至23.06的残渣。
三、甜菜子、草子及其他草本植物种子、观赏用花的种子、蔬菜种子、林木种子、果树种子、巢菜子(蚕豆除外)、羽扇豆属植物种子,可一律视为种植用种子,归入品目12.09。
但下列各项即使作种子用,也不归入品目12.09:
(一)豆类蔬菜或甜玉米(第七章);
(二)第九章的调味香料及其他产品;
(三)谷物(第十章);或
(四)品目12.01至12.07或12.11的产品。
四、品目12.11主要包括下列植物或这些植物的某部分:
罗勒、琉璃苣、人参、海索草、甘草、薄荷、迷迭香、芸香、鼠尾草及苦艾。
但品目12.11不包括:
(一)第三十章的药品;
(二)第三十三章的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或
(三)品目38.08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消毒剂及类似产品。
五、品目12.12的“海草及其他藻类”不包括:
(一)品目21.02的已死的单细胞微生物;
(二)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或
(三)品目31.01或31.05的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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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子目1205.10所称“低芥子酸油菜子”,是指所榨取的固定油中芥子酸含量按重量计低于2%,以及所得的固体成分每克葡萄糖苷酸(酯)含量低于30微摩尔的油菜子。
总 注 释
品目12.01至12.07包括供提取(用压榨或溶剂方法提取)食用或工业用油脂的各种子仁及果实,不论其报验时是否准备用于榨油、播种或其他用途。但不包括品目08.01或08.02的产品、油橄榄(第七章或第二十章)或某些可以榨油但主要作其他用途的子仁及果实,例如,杏仁、桃仁、李仁(品目12.12)及可可豆(品目18.01)。
本章各品目包括的子仁及果实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是破碎、压碎、去衣或去壳的。它们也可以进行热处理,主要是为了便于储存(例如,使解脂酶失去活性并部分除湿)、去苦味、钝化抗营养因子或便于使用。但热处理后子仁及果实的天然特征不得改变,也不得使子仁及果实改变一般用途而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本章各品目不包括从含油子仁及果实提取植物油后剩下的固体残渣(包括脱脂细粉及粗粉)(品目23.04、23.05或23.06)。
第二类 植物产品
注释:
本类所称“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制成的粒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