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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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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13.01 虫胶;天然树胶、树脂、树胶脂及油树脂(例如,香树脂):
13.01 Lac; natural gums, resins, gum-resins and oleoresins (for example, bals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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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1  虫胶;天然树胶、树脂、树胶脂及油树脂(例如,香树脂):

           20  —    阿拉伯胶

           90  —    其他

     

        一、虫胶

        虫胶是由一种与胭脂虫同科的昆虫(紫胶虫)在几种热带树上分泌的树脂物质。

        商业上最重要的几种虫胶如下:

        (一)梗胶,通常为积有相当厚一层虫胶的细树枝,颜色紫红,为虫胶中颜色最深的一种。

        (二)原胶,从树枝上剥下的碎虫胶,通常用水冲洗,部分色素会被冲掉。

        (三)片胶,又称虫胶片或虫胶板,通过热滤法使原胶纯净制成,为透明脆片状,琥珀色或浅红色。圆盘状的类似产品称为“钮胶”。

        片胶多用于制清漆或用于电器工业及制火漆。

        (四)废虫胶(石榴色虫胶),从制片胶所剩残渣而得。

        虫胶可以脱色或漂白,然后扭成绞状。

        接触空气即硬化成为一种抗性薄膜的某些东方树木的树液(名为“日本漆”、“中国漆”等)不归入本品目(品目13.02)。

        二、天然树胶、树脂、树胶脂及油树脂

        天然树胶、树脂、树胶脂及油树脂都是植物分泌液,它们遇空气会固化,而且名称经常相互混用。这些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一)真树胶为粘性物质,无气味,无味道,稍溶于水,燃烧时不熔化,无气味。

        (二)树脂不溶于水,稍有气味,导电性能差,带有负电荷,加热即变软,甚至可完全熔化。烧之火焰带烟,有特殊气味,

        (三)树胶脂,顾名思义,是不同比例的树胶和树脂的天然物,因而可部分溶于水,一般具有刺激的特殊气味和味道。

        (四)油树脂是一种渗出液,其成分主要为易挥发的树脂物质。香树脂则是以安息香酸或肉桂酸化合物含量高为特征的油树脂。

        这些产品的主要品种有:

        1.阿拉伯树胶(得自金合欢植物)(有时也称尼罗河胶、亚丁胶、塞内加尔胶);黄蓍胶(得自某些黄蓍属植物);巴士拉胶;槚如树胶(腰果树胶);印度胶;某些所谓的“土”胶。得自各种蔷薇科植物,例如,樱桃、李、杏、桃或巴旦杏树。

        2.松、枞或其他针叶树的新鲜油树脂(液状)(天然或精制),包括松油,以及在树上切口处凝集干化含有植物废料的针叶树树脂(海松树脂等)。

        3.柯巴树脂(印度胶、巴西胶、刚果胶等),包括黄脂石、贝壳松脂、达玛脂、玛脂、榄香脂、山达脂、龙血树脂。

        4.藤黄树脂、氨草胶、阿魏胶、黑牵牛子树脂、大戟脂、波斯树脂、苦树脂、乳香、浸药树脂、草树树脂、愈创树脂。

        5.安息香胶、苏合香脂(固体或液体)、妥鲁香脂、秘鲁香脂、加拿大香脂、柯巴香脂、麦加香脂、塔普香脂。

        6.从大麻植物获得的大麻树脂(天然或提纯)(大麻树脂为麻醉药——参见第二十九章末的附表)。

        本品目的天然树胶、树脂、树胶脂、油树脂可以是天然的,也可以经洗涤、提纯、漂白、捣碎或研粉,但不包括加水加压处理、无机酸处理或热处理的,例如,加水加压处理成为可溶于水的树胶和树胶脂(品目13.02);经硫酸处理成为可溶性树胶(品目35.06);经热处理成为可溶于干性油的树脂(品目38.06)。

        本品目不包括:

        (一)琥珀(品目25.30)。

        (二)含有天然香树脂的药品及名为香脂的各种制成药品(品目30.03或30.04)。

        (三)虫胶染料,即从虫胶提取的色料(品目32.03)。

        (四)香膏(从本品目物质中提取的)及提取的油树脂(品目33.01)。

        (五)妥尔油(有时称为“液体松香”)(品目38.03)。

        (六)松节油(品目38.05)。

        (七)松香、树脂酸、松香精和松香油、树脂酸盐、松香沥青、以松香为基本成分的啤酒桶沥青及类似制品(第三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