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20.06 糖渍蔬菜、水果、坚果、果皮及植物的其他部分(沥干、糖渍或裹糖的)
20.06 Vegetables, fruit, nuts, fruit-peel and other parts of plants, preserved by sugar (drained, glacé or crystallised).
  • 品目注释
  • 章注释
  • 类注释
  • 20.06  糖渍蔬菜、水果、坚果、果皮及植物的其他部分(沥干、糖渍或裹糖的)

     

        本品目的产品是用下列方法制得:先用开水处理蔬菜、水果、坚果、果皮或植物其他部分(可将产品软化以利于糖的渗透),然后将产品放入糖浆中反复加热至沸点,使糖浆逐渐浓缩,直至完全浸透产品,使其耐于保藏。

        用糖保藏的主要产品有整果〔樱桃、杏、梨、李、栗(香草蜜饯栗子)、核桃等〕、果瓣或果块(柑橘、柠檬、菠萝等)、果皮(香橼皮、柠檬皮、柑橘皮、甜瓜皮等)、植物其他部分(当归、姜、薯蓣、甘薯等)及花(紫罗兰、含羞草等)。

        沥干品,用暴露于空气中不结晶的糖浆(例如,转化糖或葡萄糖与一定比例蔗糖混合的糖浆)浸渍,浸糖后将多余的糖浆沥掉即得。产品粘手。

        糖渍品,将沥干品浸入蔗糖浆,干后表面有一层薄薄晶亮的糖衣。

        饯糖品,让蔗糖浆渗入产品,干后糖在产品表面或整个产品中结晶。

        用糖保藏并浸于糖浆中的货品,不论包装如何,均不归入本品目(糖泡蔬菜归入品目20.02、20.03或20.05;糖泡水果、坚果、果皮或植物其他食用部分,例如,糖泡栗子或姜,归入品目20.08)。

    干果(例如,椰枣及梅),即使制时加有少量的糖或裹有一层干的天然糖,外表看起来有点类似于本品目的饯糖品,仍归入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