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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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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20.09 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水果汁(包括酿酒葡萄汁)、蔬菜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20.09 Fruit juices (including grape must) and vegetable juices,unfermented and not containing added spirit, whether or not containing added sugar or other sweetening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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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  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水果汁(包括酿酒葡萄汁)、蔬菜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  橙汁:

    11  — — 冷冻的

    12  — — 非冷冻的,白利糖度值不超过20

    19  — — 其他

       —  葡萄柚(包括柚)汁:

    21  — — 白利糖度值不超过20的

    29  — — 其他

       —  其他未混合的柑橘属水果汁:

    31  — — 白利糖度值不超过20的

    39  — — 其他

       —  菠萝汁:

    41  — — 白利糖度值不超过20的

    49  — — 其他

    50  —  番茄汁

       —  葡萄汁,包括酿酒葡萄汁:

    61  — — 白利糖度值不超过30的

    69  — — 其他

       —  苹果汁:

    71  — — 白利糖度值不超过20的

    79  — — 其他

       —  其他未混合的水果汁或蔬菜汁:

    81  — — 蔓越橘汁(大果蔓越橘、小果蔓越橘、越橘)

    89  — — 其他

    90  —  混合汁


    关于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说明,参见本章注释六。

    本品目的水果汁及蔬菜汁一般通过压榨熟的而且质量好的新鲜水果或蔬菜制得。制作上可用机械“提取器”榨取(例如,压榨的柑橘属水果汁),其操作原理与家庭型柠檬榨取器相同。也可用压榨法榨取,不论压榨前是否经破碎或碾磨(尤其是对苹果)或用冷水、热水或蒸汽〔例如,番茄、黑醋栗(黑加仑子)及某些如胡萝卜、芹菜之类的蔬菜〕处理制得,本品目的水果汁还包括椰子水。

    所得的液汁通常经以下方法加工:

    一、澄清,用澄清物质(明胶、蛋白、硅藻土等)、酶或离心等方法将液汁与大部分的固体分开,其中超滤还可对产品起到杀菌的作用。

    二、过滤,一般采用硅藻土、纤维素等盖面的过滤板过滤。

    三、除气,排除会影响其颜色或香味的氧气。

    四、均化,仅适用于从某种非常新鲜的水果(番茄、桃子等)制得的汁。

    五、消毒,用以防止发酵。消毒有各种不同方法,例如,巴氏灭菌(长时间或瞬间),用装有电极的机器进行电气消毒,通过过滤、用二氧化碳加压储藏、冷藏来进行消毒,用化学品〔例如,二氧化硫、苯(甲)酸钠〕消毒,或用紫外线、离子交换剂处理。

    通过上述各种不同的处理后,水果汁或蔬菜汁成为清澈透明未发酵的液体。然而,某些液汁(特别是从杏、桃、番茄等肉质水果制得的液汁)仍含有悬浮或沉淀的纤细果肉。

    本品目还包括非常罕见的从干果中制取的果汁,这些干果必须是新鲜时含有果汁的果实。例如,“梅脯汁”,将梅脯放入浸提器,放水加热几小时将汁提出。但本品目不包括从那些几乎不含果汁的新鲜果实或干果实(例如,刺柏果、蔷薇果)用水加热制得的稍呈液状的产品。这类产品通常归入品目21.06。

    本品目的液汁可以浓缩(不论是否冷冻);也可以为结晶体或粉末状,但其晶体和粉末必须完全或几乎完全溶于水。这类产品一般是通过热加工(不论是否在真空中加热)或冷加工(冻干)制得。

    某些浓缩果汁可根据其白利糖度值与相应的非浓缩果汁区分开来(参见本章子目注释三)。

    本品目的水果汁或植物汁,只要仍保持其原有特征,可含有下列物质,不论这些物质是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或是专门加入的:

    (一)糖。

    (二)其他天然或合成的甜味剂,但所加剂量不得超过正常的甜度所需,液汁在其他方面也符合本品目的规定,尤其是各种不同成分的比例应该平衡〔参见以下第(四)项〕。

    (三)为保存液汁或防止液汁发酵的添加产品(例如,二氧化硫、二氧化碳、酶)。

    (四)标准剂(例如,柠檬酸、酒石酸)、为恢复生产过程毁损的成分而添加的产品(例如,维生素、色素)及为“固定”香味而添加的产品(例如,在柑橘粉或柑橘晶内加山梨醇)。但本品目不包括加入了某种成分(柠檬酸、从果子提取的精油等),其量明显不同于天然果汁中各种成分之间正常比例的水果汁,在这种情况下,该水果汁已失去其原有特征。

    本品目蔬菜汁可含有添加的盐(氯化钠)、调味香料或香料。

    同时,同类或不同类的水果汁和蔬菜汁之间的混合汁仍归入本品目。复制汁(即在浓缩汁中加入不超过非浓缩汁正常含量的水制得的汁)也归入本品目。

    但在正常的水果汁或蔬菜汁中加入的水,或在浓缩汁中加入的水超出复制原天然汁所需的量,其稀释品即具有品目22.02所列饮料的特征。二氧化碳含量超过处理时所需正常含量的水果汁(充气水果汁)或蔬菜汁、柠檬水和果汁汽水都不归入本品目(品目22.02)。

    本品目还包括各种用途的未发酵酿酒葡萄汁,酿酒葡萄汁因为加工方法与其他水果汁非常相似,所以与普通葡萄汁极为相象。酿酒葡萄汁可为浓缩液或晶体(其晶体商业上称为“葡萄糖”或“葡萄蜜”,用于制姜饼、糖果等精细点心或糖食)。

    半发酵的酿酒葡萄汁,不论其发酵是否已经中止,以及加酒精的未发酵酿酒葡萄汁,如果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已超过0.5%的,应归入品目22.04。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番茄汁,其干量在7%及以上的(品目20.02)。

    (二)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已超过0.5%的水果汁或蔬菜汁(第二十二章)。

    ○  ○

    子目注释:

    子目2009.11

    所称“冷冻的橙汁”,还包括冷冻温度在-18℃左右但未完全冻结的浓缩橙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