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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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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22.03 麦芽酿造的啤酒
22.03 Beer made from m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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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03  麦芽酿造的啤酒

     

        啤酒是一种酒精饮料,通过用发芽的谷物(最常见的是大麦或小麦)、水,一般还有啤酒花制成麦芽汁,然后再经发酵制成。某些无麦芽的谷物(例如,玉米或大米)也可用于配制“麦芽汁”。加有啤酒花可使啤酒产生一股苦的芳香味,并能改善啤酒的耐储性。有时在发酵过程中加入樱桃或其他芳香物质。

        也可加糖(特别是蔗糖)、着色料、二氧化碳及其他物质。

        根据所采用的不同发酵工序,分为底面发酵啤酒,即用底面酵母在较低温度下发酵制得的啤酒,或表面发酵啤酒,即用表面酵母在较高的温度下发酵制得的啤酒。

        啤酒有浅色或深色,甜味或苦味,淡的或烈性的,用桶、瓶或密封罐包装。市场上销售的有淡色啤酒、烈性黑啤酒等。

        本品目还包括低酒精度(但高麦精含量)的浓缩啤酒,它是将啤酒真空浓缩至原体积的五分之一至六分之一制得。

        本品目不包括:

        (一)某些虽然有时也称为啤酒,却不含酒精的饮料(例如,用水和焦糖制得的饮料)(品目22.02)。

        (二)名为无醇啤酒的饮料,含麦芽酿制的啤酒,其酒精浓度按容量计已降至0.5%及以下的(品目22.02)。

        (三)品目30.03或30.04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