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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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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22.05 味美思酒及其他加植物或香料的用鲜葡萄酿造的酒:
22.05 Vermouth and other wine of fresh grapes flavoured with plants or aromatic subst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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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05  味美思酒及其他加植物或香料的用鲜葡萄酿造的酒:

           10  —    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用品目22.04的鲜葡萄酒和植物叶、根、果子等浸剂或芳香料浸剂制成的各种饮料(一般用作开胃酒或健身酒)。

        本品目还包括添加了维生素或铁质化合物的上述饮料。这些饮料有时称为“保健饮料”,用于强身健体。

        本品目不包括:

        (一)用葡萄干和芳香植物或物料制得的酒(品目22.06)。

        (二)品目30.03或30.04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