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44.13 强化木,成块、板、条或异型的
44.13 Densified wood, in blocks, plates, strips or profile shapes
  • 品目注释
  • 章注释
  • 类注释
  • 44.13  强化木,成块、板、条或异型的

     

        本品目所包括的强化木是经化学或物理方法处理,从而增加了密度或硬度并改善了机械强度、抗化学或抗电性能。这种木可以是整块的,也可以是几层木粘合在一起的,对于粘合的,其处理应超出仅是各层之间粘合的需要。

        生产本品目的产品主要有两道工序,浸渍和压缩。这两道工序可分别进行或同时进行。

        在浸渍工序中,木材通常用热固性塑料或金属熔液完全浸透。

        热固性塑料(例如,氨基树脂或酚醛树脂)通常用于浸渍胶合板用的超薄饰面板,很少用于浸渍实心材,因为薄板易渗透。

        金属浸注木材是将事先加热的实心木块投入密闭的金属熔液(例如,锡、锑、铅、铋及其合金)浴槽中加压制得。金属浸注木的密度每立方厘米通常超过3.5克。

        压缩工序能使木细胞收缩,它可以通过强大液力挤压或滚压的办法对木材作横向压缩,也可以通过压热器在高温下对木材作全向压缩。经过这种工序的强化木,其密度可达到每立方厘米1.4克。

        浸渍及压缩两道工序可同时进行。即在高温高压下将超薄木片(通常为山毛榉木片)用热固性塑料粘合在一起,使得木料完全浸透、紧缩并粘合。

        强化木通常用于制造齿轮、梭子、轴承及其他机械零件、推进器、绝缘体及其他电气货品,并用于制化学工业的容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