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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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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28.24 铅的氧化物;铅丹及铅橙:
28.24 Lead oxides; red lead and orange l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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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24  铅的氧化物;铅丹及铅橙:

           10  —    一氧化铅(铅黄、黄丹)

           90  —    其他

     

        一、氧化铅(一氧化铅、密佗僧、铅黄)(PbO)。铅或白铅矿(碳酸氢铅)在空气中加热时首先产生未熔化的氧化铅或铅黄,一种浅黄色的粉末;而当温度超过血红热点时,便生成熔融氧化物,呈橙黄或浅红色粉末状或鳞片状。所称“氧化铅”,包括上述两种产品,尤指后者。也有作为从含银铅提取白银的副产品而得的氧化铅。氧化铅用于玻璃工业(制造铅玻璃和水晶玻璃)、搪瓷工业及制火柴、色料、干燥剂等。

        二、四氧化三铅(含盐氧化铅、红丹、铅丹)(近似化学式Pb3O4),从未熔化的一氧化铅(铅黄)制得,是一种有毒的桔红色粉末(比重为8~9)。所称“铅橙”,包括一种极纯的比普通氧化铅色度高、密度低的含盐氧化物,也包括那些仍含有碳酸铅(从用于制氧化铅的白铅矿中获得)的氧化铅。红丹用于增充别的色料(醋酸红),调制防锈漆和胶粘剂及用于火漆上色。也用作陶器釉料。由于它具有较高的折射率,能生产一种光彩夺目的易熔玻璃,因而在制造水晶玻璃及光学玻璃方面,它甚至比一氧化物用得更多。

        三、二氧化铅(紫褐色氧化物、高铅酐)(PbO2),通过硝酸处理含盐氧化铅或电解硝酸铅制得,是一种棕色粉末,不溶于水,与有机物接触能起火燃烧。在焰火制造中用作氧化剂;也用于制造火柴及蓄电池极板;还在纺织工业中用作媒染剂。

        这种两性氧化物能产生品目28.41的高铅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