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2 书写、印刷或类似用途的未经涂布的纸及纸板、未打孔的穿孔卡片及穿孔纸带纸,成卷或成张矩形(包括正方形),任何尺寸,但品目48.01或48.03的纸除外;手工制纸及纸板(+):
48.02 Uncoated paper and paperboard, of a kind used for writing,printing or other graphic purposes, and non perforated punchcards and punch tape paper, in rolls or rectangular (including square) sheets, of any size, other than paper of heading 48.01 or 48.03; hand-made paper and paperboard:
第四十八章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注释:
一、除条文另有规定外,本章所称“纸”包括纸板(不考虑其厚度或每平方米重量)。
二、本章不包括:
(一)第三十章的物品;
(二)品目32.12的压印箔;
(三)香纸及用化妆品浸渍或涂布的纸(第三十三章);
(四)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覆盖或涂布的纸或纤维素絮纸(品目34.01)和用光洁剂、擦光膏及类似制剂浸渍、覆盖或涂布的纸或纤维素絮纸(品目34.05);
(五)品目37.01至37.04的感光纸或感光纸板;
(六)用诊断或实验用试剂浸渍的纸(品目38.22);
(七)第三十九章的用纸强化的层压塑料板,用塑料覆盖或涂布的单层纸或纸板(塑料部分占总厚度的一半以上),以及上述材料的制品,但品目48.14的壁纸除外;
(八)品目42.02的物品(例如,旅行用品);
(九)第四十六章的物品(编结材料制品);
(十)纸纱线或纸纱线纺织物(第十一类);
(十一)第六十四章或第六十五章的物品;
(十二)品目68.05的砂纸或品目68.14的用纸或纸板衬底的云母(但涂布云母粉的纸及纸板归入本章);
(十三)用纸或纸板衬底的金属箔(通常归入第十四类或第十五类);
(十四)品目92.09的制品;
(十五)第九十五章的物品(例如,玩具、游戏品及运动用品);或
(十六)第九十六章的物品〔例如,钮扣,卫生巾(护垫)及止血塞、婴儿尿布及尿布衬里〕。
三、除注释七另有规定的以外,品目48.01至48.05包括经砑光、高度砑光、釉光或类似处理、仿水印、表面施胶的纸及纸板;同时还包括用各种方法本体着色或染成斑纹的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除品目48.03另有规定的以外,上述品目不适用于经过其他方法加工的纸、纸板、纤维素絮纸或纤维素纤维网纸。
四、本章所称“新闻纸”,是指所含用机械或化学-机械方法制得的木纤维不少于全部纤维重量的50%的未经涂布的报刊用纸,未施胶或微施胶,每面粗糙度〔帕克印刷表面粗糙度(1兆帕)〕超过2.5微米,每平方米重量不小于40克,但不超过65克,并且仅适用于下列规格的纸:
(一)成条或成卷,宽度超过28厘米;或
(二)成张矩形(包括正方形),一边超过28厘米,另一边超过15厘米(以未折叠计)。
五、品目48.02所称“书写、印刷或类似用途的纸及纸板”、“未打孔的穿孔卡片和穿孔纸带纸”,是指主要用漂白纸浆或用机械或化学-机械方法制得的纸浆制成的纸及纸板,并且符合下列任一标准:
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50克的纸或纸板:
(一)用机械或化学-机械方法制得的纤维含量在10%及以上,并且
1.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80克;或
2.本体着色;
(二)灰分含量在8%以上,并且
1.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80克;或
2.本体着色;
(三)灰分含量在3%以上,亮度在60%及以上;或
(四)灰分含量在3%以上,但不超过8%,亮度低于60%,耐破指数等于或小于2.5千帕斯卡·平方米/克;或
(五)灰分含量在3%及以下,亮度在60%及以上,耐破指数等于或小于2.5千帕斯卡·平方米/克。
每平方米重量超过150克的纸或纸板:
(一)本体着色;或
(二)亮度在60%及以上,并且
1.厚度在225微米及以下;或
2.厚度在225微米以上,但不超过508微米,灰分含量在3%以上;或
(三)亮度低于60%,厚度不超过254微米,灰分含量在8%以上。
品目48.02不包括滤纸及纸板(含茶袋纸)或毡纸及纸板。
六、本章所称“牛皮纸及纸板”,是指所含用硫酸盐法或烧碱法制得的纤维不少于全部纤维重量的80%的纸及纸板。
七、除品目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符合品目48.01至48.11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所规定的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应按号列顺序归入有关品目中的最末一个品目。
八、品目48.03至48.09仅适用于下列规格的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
(一)成条或成卷,宽度超过36厘米;或
(二)成张矩形(包括正方形),一边超过36厘米,另一边超过15厘米(以未折叠计)。
九、品目48.14所称“壁纸及类似品”,仅限于:
(一)适合作墙壁或天花板装饰用的成卷纸张,宽度不小于45厘米,但不超过160厘米:
1.起纹、压花、染面、印有图案或经其他装饰的(例如,植绒),不论是否用透明的防护塑料涂布或覆盖;
2.表面饰有木粒或草粒而凹凸不平的;
3.表面用塑料涂布或覆盖并起纹、压花、染面、印有图案或经其他装饰的;或
4.表面用不论是否平行连结或编织的编结材料覆盖的;
(二)适于装饰墙壁或天花板用的经上述加工的纸边及纸条,不论是否成卷;
(三)由几幅拼成的壁纸,成卷或成张,贴到墙上可组成印刷的风景画或图案。
既可作铺地制品,也可作壁纸的以纸或纸板为底的产品,应归入品目48.23。
十、品目48.20不包括切成一定尺寸的活页纸张或卡片,不论是否印制、压花、打孔。
十一、品目48.23主要适用于提花机或类似机器用的穿孔纸或卡片,以及纸花边。
十二、除品目48.14及48.21的货品外,印有图案、文字或图画的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其制品,如果所印图案、文字或图画作为其主要用途,应归入第四十九章。
○
○ ○
子目注释:
一、子目4804.11及4804.19所称“牛皮衬纸”,是指所含用硫酸盐法或烧碱法制得的木纤维不少于全部纤维重量的80%的成卷机器整饰或上光纸及纸板,每平方米重量超过115克,并且最低缪伦耐破度符合下表所示(其他重量的耐破度可参照下表换算):
重 量
克/平方米
|
最低缪伦耐破度
千帕斯卡
|
115
|
393
|
125
|
417
|
200
|
637
|
300
|
824
|
400
|
961
|
二、子目4804.21及4804.29所称“袋用牛皮纸”,是指所含用硫酸盐法或烧碱法制得的木纤维不少于全部纤维重量的80%的成卷机器上光纸,每平方米重量不少于60克,但不超过115克,并且符合下列一种规格:
(一)缪伦耐破指数不小于3.7千帕斯卡·平方米/克,并且横向伸长率大于4.5%,纵向伸长率大于2%;
(二)至少能达到下表所示的最小撕裂度和抗张强度(其他重量的可参照下表换算):
重 量
克/平方米
|
最小撕裂度
毫牛顿
|
最小抗张强度
千牛顿/米
|
|
纵向
|
纵向加横向
|
横向
|
纵向加横向
|
60
|
700
|
1510
|
1.9
|
6
|
70
|
830
|
1790
|
2.3
|
7.2
|
80
|
965
|
2070
|
2.8
|
8.3
|
100
|
1230
|
2635
|
3.7
|
10.6
|
115
|
1425
|
3060
|
4.4
|
12.3
|
三、子目4805.11所称“半化学的瓦楞纸”,是指所含用机械和化学联合法制得的未漂白硬木纤维不少于全部纤维重量的65%的成卷纸张,并且在温度为23℃和相对湿度为50%时,经过30分钟的瓦楞芯纸平压强度测定(CMT30),抗压强度超过1.8牛顿/克/平方米。
四、子目4805.12包括主要用机械和化学联合法制得的草浆制成的成卷纸张,每平方米重量在130克及以上,并且在温度为23℃和相对湿度为50%时,经过30分钟的瓦楞芯纸平压强度测定(CMT30),抗压强度超过1.4牛顿/克/平方米。
五、子目4805.24和4805.25包括全部或主要由回收(废碎)纸或纸板制得的纸浆制成的纸和纸板。强韧箱纸板也可以有一面用染色纸或漂白或未漂白的非再生浆制得的纸做表层。这些产品缪伦耐破指数不小于2千帕斯卡·平方米/克。
六、子目4805.30所称“亚硫酸盐包装纸”,是指所含用亚硫酸盐法制得的木纤维超过全部纤维重量的40%的机器砑光纸,灰分含量不超过8%,并且缪伦耐破指数不小于1.47千帕卡·平方米/克。
七、子目4810.22所称“轻质涂布纸”,是指双面涂布纸,其每平方米总重量不超过72克,每面每平方米的涂层重量不超过15克,原纸中所含用机械方法制得的木纤维不少于全部纤维重量的50%。
子目注释的解释:
子目注释一
在本子目注释中,最低缪伦耐破度是用千帕斯卡(kPa)来表示的。克/平方厘米按下表换算:
重 量
克/平方米
|
千帕斯卡
|
克/平方厘米
|
115
|
393
|
4030
|
125
|
417
|
4250
|
200
|
637
|
6500
|
300
|
824
|
8400
|
400
|
961
|
9800
|
中间值的计算(插值法)或400克以上数值的计算(外推法)应依据下列公式进行:
定 量
|
最低缪伦耐破度 克/平方厘米
|
不超过125克/平方米
|
定量(克/平方米)×22+1500
|
超过125克/平方米
但不超过200克/平方米
|
定量(克/平方米)×30+500
|
超过200克/平方米
但不超过300克/平方米
|
定量(克/平方米)×19+2700
|
超过300克/平方米
|
定量(克/平方米)×14+4200
|
子目注释二
对于每平方米重量在本子目注释所列数值之间的纸,其最小值应依据下表计算(误差不超过2%):
最 小 值
───────────────────────
撕裂度,纵向(mN) 定量(克/平方米)×13.23-94.64
(数值取至最近的0或5毫牛顿)
撕裂度,纵向加横向(mN) 定量(克/平方米)×28.22-186.2
(取值方法如上所述)
抗张强度,横向(kN/m) 定量(克/平方米)×0.0449-0.8186
抗张强度,纵向加横向(kN/m) 定量(克/平方米)×0.1143-0.829
总 注 释
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注释所称“纸”,包括纸板(不论厚度或重量如何)。
纸主要是由第四十七章的纤维素纤维纸浆毡合成片构成。许多纸品,例如,茶袋纸材料,是由上述纤维素纤维及纺织纤维(尤其是第五十四章注释一所规定的化学纤维)混合组成。如果这些材料按重量计以纺织纤维为主,则不作为纸,而应作为无纺织物归类(品目56.03)。
为了避免因使用方法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所有管理部门最好采用国际标准组织(ISO)规定的检验方法来确定第四十八章的纸及纸板的物理性能。本章所述的以下分析及物理标准,应采用下列ISO标准:
灰分含量:
ISO 2144 纸及纸板 ── 确定灰分
亮度:
ISO 2470 纸及纸板 ── 扩散蓝光反射系数的测量(ISO亮度)
耐破度及耐破指数:
ISO 2758 纸 ── 确定耐破度
ISO 2759 纸板 ── 确定耐破度
CMT 60(抗压性):
ISO 7263 瓦楞夹心原纸 ── 确定在实验性起瓦楞后抗平压性
纤维构成:
ISO 9184/1-3 纸、纸板及纸浆 ── 纤维配比分析
克数(重量):
ISO 536 纸及纸板 ── 确定克数
帕克印刷面粗糙度:
ISO 8791/4 纸及纸板 ── 确定粗糙度/光洁度(漏气方法)
单张厚度(纸厚):
ISO 534 纸及纸板 ── 确定厚度及表观体积密度或表观纸张密度
抗撕裂度:
ISO 1974 纸 ── 确定抗撕裂度(埃尔门多夫方法)
抗张强度及拉伸度:
ISO 1924/2 纸及纸板 ── 确定抗张性能 ── 第二部分:恒速拉伸方法
不论是机械或是手工抄造纸,均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制浆、成张(网)及最后处理。
纸浆调制
纸浆的调制是指将浆料混合,必要时加入所需的填料、胶料或着色料,并加水稀释后经机械搅拌到一定的稠度。
为了增加不透明度,改善其可印性及节省纸浆,在调浆时要加填料。这些填料通常为无机物质,例如,高岭土(中国粘土)、二氧化钛、碳酸钙。施胶(例如,混有明矾的松香)是为了减少纸对墨水等的吸化。
纸页(网)成形
一、机制纸及纸板
抄造机制纸的最普通方法是长网造纸法。在该工艺中,用以上方法调制的纸浆通过网前箱供入一条通常是颤振着向前移动的大型化纤单丝无端网或黄铜丝或青铜丝无端网,因地心吸力作用或经辊子、网案及网下的吸水箱工作而失去大部分水分。纤维逐渐毡合形成柔软的纸网。有些机器还把纸网通过覆以金属丝的滚筒(水印辊)加以辊压使其结实和平滑,如有必要,还可通过水印辊面上的凸起图案或线条在纸网上打上水印。纸网随后被传送到一条无端毡带上,在机器的压榨部内进一步压实处理,最后通过加热滚筒进行干燥。
另一相应的方法是双网成形造纸法(特别是用于抄造新闻纸)。纸浆在两个成型轧辊中间通过并由两“网”夹着输送。网上辅以吸水箱及吸水轧辊,水分在双网上渗出,从而形成纸网。刚形成的纸网被送到压榨部和干燥部。由于双网成形的纸张两面相同,因而不会产生长网造纸法所抄造的纸张特有的一面为毡面而另一面为网面的现象。
在其他类型的造纸机中,长网被一个覆有丝网的大型滚筒(网笼)所替代。该滚筒旋转时部分浸入调制好的纸浆里,卷起单层纸浆,形成纸网,并连续不断地或在滚轴表面分割成张后送到干燥毡呢上。这种工艺的另一抄造方法是由一大直径的滚轴将纸浆层层卷起并不断叠加,待其到了所需厚度即裁切下来。
具有多层丝网或多个圆网(或长网及圆网结合)的造纸机可以同时抄造由多层(有时各层为不同颜色或不同质量)组合的纸板。纸板各层是在抄造时湿态下不用黏合剂滚压在一起的。
二、手工制纸及纸板
在手工制纸及纸板生产中,尽管其他工序可由机器完成,但将纸浆纤维模制成张这一关键工序是用手工操作的。
手工制纸及纸板可用任何造纸材料制得,但通常是用最高级的亚麻碎布或棉碎布纸浆制成。
在纸张成形时,一定量的纸浆在筛状模子上振动,直到大部分的水分已经除去,纤维已经毡合。随后纸张脱出模子并毡压、晾干。
用于纤维毡合的手工模子可由平行铺制丝网或编织丝网布构成。这些丝网(布)能在纸上产生水印,也可将水印图案固定在丝网上。
手工制纸的特点是强度大、耐久性强、纹理优良。这些特点使其适于某些特殊用途,例如,作钞票纸、文件纸、制图纸、蚀刻纸、特种滤纸、帐簿纸、裱画纸、高级印刷纸或文具纸。手工制纸也用于制婚礼请柬、专用信笺、日历等。
手工制纸一般按用途制成一定尺寸并具有带明显丛毛的四个毛边。这些毛边有时也可修齐。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以有无毛边作为一种可靠的区别标志,因为某些机制纸特别是模制纸,也具有毛边,尽管毛边丛毛并不很明显。
整饰工序
纸张可用装在造纸机上或与造纸机分离的轧光机将纸砑光或高度砑光(必要时先湿润纸张再砑光),从而使纸张单面或双面在不同程度上加光或上光。使用加热滚筒进行机械上光也可使纸张的一面有类似的光泽。由此也可使纸张获得一种假水印。通常为了增加纸面强度及对如书写墨水等水成液的抗渗透性和抗扩散性,几乎所有普通书写纸、印刷纸及制图纸都用某些胶或淀粉溶液进行表面施胶。
涂布纸及纸板
这是指在纸或纸板的单面或双面加以涂料,使纸面产生特殊的光泽或使其适于特定需要。
所涂的物料一般为矿物质、粘合剂及涂布工序所需的其他添加剂,例如,硬化剂和分散剂。
制成一定尺寸的成卷或成张复写纸、自印复写纸及其他拷贝或转印纸归入品目48.09。
成卷或成张的涂高岭土(中国粘土)或其他无机物质(不论是否加胶合剂)的纸及纸板,归入品目48.10。除高岭土外,用作涂料的其他无机物质包括硫酸钡、碳酸钙、硫酸钙、硅酸镁、氧化锌及金属粉末。这些涂料一般是使用粘合剂将其涂于纸面,例如,明胶、其他胶、淀粉物质(如淀粉、糊精)、虫胶、蛋白物质、合成胶乳。产品涂高岭土等以获得有光泽、无光泽或糙面效果。涂高岭土或其他无机物质的产品有:涂布印刷纸及纸板(包括铜板纸或彩色印刷纸)、折叠纸板箱材料、涂金属粉纸(品目32.12的压印箔除外)或涂云母粉纸、蜡图纸(多用于制标签及包裹盒面)。还须注意,用于涂层粘合的粘合剂(例如,胶或淀粉)也用于表面施胶,但对未经涂布的表面施胶纸,其胶料中不加颜料。
成卷或成张的纸或纸板,如涂有焦油、沥青、塑料或其他有机物质,例如,蜡、硬脂、纺织纤维屑、锯末、软木粒、虫胶,均归入品目48.11,但该品目列明不包括的货品除外。涂上述材料时可不添加粘合剂。涂料能使纸张获得许多用途所需的物理特性,例如,防水包装、脱模纸及纸板。这些涂布纸及纸板包括涂胶或胶粘纸、绒面纸(以纺织纤维粉末涂面并用作盒子盖面及壁纸)、软木粒面纸(用作包装材料)、石墨纸、焦油包装纸。
涂料中也经常加有着色物质。
许多涂布纸及纸板经超级砑光后具有高度光泽,或在涂料面上施以清漆使其防潮(例如,可洗纸)。
用化学物理结合法可将施胶纸与涂布纸加以区分。在大多数情形下,两种纸的差别很容易从其所含材料的性质或含量来判定,或从其总体物理特性来判定。总的来说,表面施胶的纸或纸板保有其自然表面的外观及结构;而涂布纸或纸板,一经涂上涂料,其表面上自然的不平整就看不见了。
上述差别有时模棱两可,难以区分,尤其是出于以下原因:薄层涂布纸也许是在施胶加压时加涂料的;纸本身也含有涂料中的某些物质(例如,填料);涂有不含颜料的材料(例如,聚氯乙烯水分散液),因而其纤维组织肉眼可见。上述情况可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法加以确定。
许多涂布纸(例如,无机涂料铜板纸)和高度砑光的未涂布纸肉眼是难以区分的。但有时通过刮擦纸张表面可辨别出纸张涂层,或将纸浸入水中也可除去涂层。
鉴别纸张是否涂料(特别是以无机物作涂料)的测试方法之一是将纸粘在粘胶带上。当剥开粘胶带时,涂布纸的大多数涂料层附于带上,然后需用铜乙二氨将带上的木质纤维及淀粉溶去。将经以上处理前后的带子重量进行比较即可知道是否有涂料。对有机涂布纸也可用此方法鉴别。
鉴别涂布纸及纸板的其他方法可使用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衍射及红外线分光光度计。上述方法均可用于鉴别品目48.10及48.11的产品。
着色或印制纸及纸板
它们包括以任何工艺印上一种或多种颜色、条纹、花纹或图案等的纸,以及表面云纹纸或杂色纸。这些纸可供各种用途,例如,匣盒包面或书籍装订。
纸张表面可用各种色彩的油墨印线条,不论是平行线、收敛线或是角度线。这些纸主要用于帐簿、帐册、学生练习簿、图画簿、手抄乐谱纸及本子、书写纸、图表纸及笔记簿。
本章包括印制纸(例如,印有商家名字、商标、图案及商品使用说明,供某商家使用的包装纸),但其印刷内容必须仅起配合该纸的包装或书写等用途,不构成第四十九章的印刷品(参见本章注释十二)。
浸渍纸及纸板
大多数浸渍纸及纸板均经过油、蜡、塑料等材料处理,这些材料浸透纸及纸板后,可赋予它们特别的性质(例如,防水、防油、透明或半透明)。这些纸及纸板大都用作保护性包装材料或绝缘材料。
浸渍纸及纸板包括:包装用油纸、复写用油纸或蜡纸、油印蜡纸、用塑料等浸渍的绝缘纸及纸板、橡胶浸渍纸、仅用焦油或沥青浸渍的纸及纸板。
某些纸(例如,壁纸原纸)可用杀虫剂或化学品浸渍。
*
* *
本章也包括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这些纸由层数不一的多层松散毡合的纤维素纤维构成,其纤维素纤维层极薄,在潮湿状态下辊压在一起,干后各层易分离。
本章的范围
本章包括:
一、成卷或成张的各类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
(一)品目48.01、48.02、48.04及48.05包括未涂布的机制纸,这些纸可根据需要进行施胶及一般上光(例如,蜡光、砑光)处理。品目48.02还包括可经上述同样工艺处理的未涂布手工制纸。品目48.03包括家庭或卫生用的未涂布纸、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这些纸可以经该品目所述的加工处理。本章注释三规定了品目48.01至48.05所列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允许加工的范围。
品目48.01至48.05允许的加工范围是整个造纸工艺流程的一部分。这些品目中的纸品的一个特点是,纸品保有自然表面的外观及结构。对于涂布纸,其自然表面的不平整基本被涂料遮盖而消失。涂料形成一层新的、更为优质的非纤维素表面。
(二)品目48.06至48.11包括某些特种纸或纸板(例如,羊皮纸、防油纸、组合纸),或经过各种处理的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这些处理包括涂布、印图案、划线、浸渍、起纹、压花、打孔及制成瓦楞形。
品目48.11还包括某些以纸或纸板为底的铺地制品。
*
* *
除品目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符合上述品目中两个及以上品目规定的纸或纸板,应按序号归入有关品目中的最后一个品目(本章注释七)。
还须注意,品目48.03至48.09仅适用于下列规格的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
1.成条或成卷,宽度超过36厘米;或
2.成张矩形(包括正方形),一边超过36厘米,另一边超过15厘米(以未折叠计)。
另一方面,品目48.02、48.10及48.11包括任何尺寸的成卷或成张矩形(包括正方形)的纸及纸板。但除本章注释七另有规定的以外,直接用手工制得的任何尺寸或形状的毛边手工制纸及纸板仍应归入品目48.02。
二、纸浆制的滤块、滤板及滤片(品目48.12),卷烟纸,不论是否切成一定尺寸、成小本或管状(品目48.13),壁纸及类似品(参见本章注释九)和窗用透明纸(品目48.14)。
三、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不属品目48.02、48.10及48.11或以上第二款的货品),成卷或成张,所切尺寸小于以上第一款规定的尺寸,或切成矩形(包括正方形)以外任何形状;以及纸浆、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网纸的制品。这些货品归入品目48.16至48.23的其中一个品目。
品目48.12、48.18、48.22或48.23及其相应注释所称“纸浆”,是指品目47.01至47.06所列各种产品,即木浆或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
但本章不包括本章注释二及注释十二所述的不能归入本章的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