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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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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49.02 报纸、杂志及期刊,不论有无插图或广告材料:
49.02 Newspapers, journals and periodicals, whether or not illustrated or containing advertising mate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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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9.02  报纸、杂志及期刊,不论有无插图或广告材料:

           10      每周至少出版四次

           90      其他

     

        本品目的出版物具有一显著特点,即它以连续不断的系列形式定期用同一刊名予以出版,每期均印有日期(也可仅印一年中的某个时期,例如,“1966年春”),还通常印有编号。这类出版物可以不装订或用纸装订,但如果用纸以外的其他材料装订或在同一封面内装订有一期以上的,则不归入本品目(品目49.01)。这类出版物通常以读物为主要内容,但也可印有大量插图,甚至主要是印有图片,还可含有广告材料。

        本品目包括以下各类出版物:

        一、报纸,日报或周报,呈未装订的印刷品散页形式,主要以普遍感兴趣的时事新闻为内容,并常刊有以当今、历史、人物传记等为题材的文章和趣味性文章。报纸还常以较大的篇幅刊登插图及广告。

        二、杂志及其他期刊,周刊、半月刊、月刊、季刊或半年刊,以报纸的形式或用纸装订出版物的形式出版。它们可以是以出版专业性题材或某方面感兴趣的信息为主(例如,法学、医学、财政、商务、时装或体育运动),通常由或为有关组织出版。它们也可以是大众普遍感兴趣的出版物,例如,一般的小说杂志。这类出版物包括由或为指定的有关工业企业(例如,汽车制造商)以吸引顾客注意其产品为目的出版的期刊;一般仅在有关行业、组织等内部发行的员工杂志;以及以广告宣传为目的而由某一商行或协会出版的时装杂志等期刊。

        大型著作(例如,参考书籍)的节选,有时按周、半月等在一段预定的时期内分期连载,则不应视为期刊,它们应归入品目49.01

        与报纸或期刊一起发行并通常随附出售的增刊,例如,图片、图样,应视作出版物的组成部分。

        由旧报纸、旧杂志或旧期刊构成的废纸,归入品目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