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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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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53.01 亚麻,生的或经加工但未纺制的;亚麻短纤及废麻(包括废麻纱线及回收纤维)(+):
53.01 Flax, raw or processed but not spun; flax tow and waste (including yarn waste and garnetted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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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3.01  亚麻,生的或经加工但未纺制的;亚麻短纤及废麻(包括废麻纱线及回收纤维)(+)

    10  —  生的或经沤制的亚麻

           —  破开、打成、栉梳或经其他加工但未纺制的亚麻:

    21  — — 破开的或打成的

    29  — — 其他

    30  —   亚麻短纤及废麻

     

        亚麻属植物有许多品种,最著名的是亚麻。亚麻纤维是在植物体上由植物胶质紧密粘合的成束韧皮。用于纺织工业时,须将纤维相互分开,还要将纤维与植物其他部分分开,特别是与内层的木质部分分开。

        本品目包括生的或经沤制、打成、栉梳或经其他加工但未纺制的亚麻。

        一、生亚麻(原亚麻)

        这是收获下来的亚麻,不论是否劈开或轧荚(即去叶及去籽)。

        二、沤制亚麻

        沤麻工艺是用发酵法(通过微生物或霉菌的作用)或化学法清除纤维周围的大部分植物胶质。这种方法通常是:

        (一)把亚麻暴露在露水和潮湿中;

        (二)把亚麻浸在缓流的溪河中,或在沟渠或池塘的静水中;

        (三)把亚麻浸在大型水槽的温水中;或

        (四)以蒸汽、化学品或微生物试剂处理亚麻。

        经过沤制的亚麻露天晾干,或用机械方法干燥,麻纤维于是从植物的内层木质部分松解,并通过碎茎及打麻将其相互分散。

        三、亚麻的打成麻

        亚麻首先要碎茎,把木质部分碾碎,然后再进行打麻,即以手工或机械方法敲掉木质部分,只留下亚麻纤维。在这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短纤及废麻。

        四、棉化亚麻纤维

        在这工艺中,首先把生亚麻放入氢氧化钠溶液中煮炼,然后用碳酸钠浸渍,再以稀酸处理,麻茎由于释放二氧化碳而裂解,亚麻纤维也由此得以分离。这样处理的亚麻无需经过沤制或打麻。棉化亚麻纤维一般经过漂白。

        五、栉梳(精梳)亚麻

        栉梳工艺是将亚麻的韧皮分裂,并将纤维平行排列,同时把残存的任何杂质和短纤或断纤(栉梳机短麻)加以清除。从栉梳机梳下的亚麻通常是成束的疏松长纤维。然后该纤维经过分纱器成为长梳条。这些梳条经过一系列的并条及牵伸加工制成粗纱。未纺成纱线的梳条和粗纱均归入本品目。粗纱在最终加工阶段可以拉得很细,差不多只有一根单丝的粗细,一般还稍加搓捻,但仍归入本品目。切勿将本品与品目53.06项下的单纱相混淆。

        六、亚麻短纤及废麻(包括废纱和回收纤维)

        亚麻短纤一般包括适于纺纱的各种质量的废亚麻;主要是在打麻、栉梳(精梳)和纺纱过程中所得的短纤或破碎、打结和缠结纤维。

        本品目还包括从纺纱、摇纱或机织过程中所得的废纱以及把亚麻废织物或废品撕碎所得的废纤维。这些废纤一般供再次纺纱用。

        由于这类纤维的长度短,亚麻短纤及其他供纺纱用的废纤一般经粗梳而不经栉梳(精梳)。粗梳后所得的梳条及粗纱同样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也包括不适于供纺纱用的废亚麻,这些废麻主要从打麻或粗梳工序所得,用作衬垫或填塞料、灰浆的结合料,或作为某种纸张的造纸原料。

        以上所述产品不论是否漂白或染色,仍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从打麻工序所得的破碎木质碎片(品目44.01)。

        (二)有时也称为亚麻的某些植物纤维材料,例如,印度亚麻(昂天莲植物)(品目53.03)和新西兰大麻或亚麻(新西兰麻)(品目53.05)。

    ○  ○

    子目注释:

    子目品目5301.21

        本子目包括从短纤获得的亚麻打成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