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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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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59.05 糊墙织物
59.05 Textile wall cover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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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9.05 糊墙织物


    本品目包括符合第五十九章注释三所列定义的糊墙织物,换言之,包括以纺织材料做面,固定在一任何材料(例如,纸)的衬背上或在背面上进行加工(浸渍或涂布以便于裱糊),适于装饰墙壁或天花板,且宽度不小于45厘米的成卷产品。

    本品目包括:

    一、平行排列纱线、机织物、毡呢、针织物或钩编织物(包括缝编织物)固定在一任何材料衬背上所构成的产品。

    二、用平行排列纱线、机织物或花边作面通过一塑料薄层粘于任何材料制的底基之上构成的产品。

    三、用链式针法将平行排列的纱线(面层)缝于一层薄薄的无纺织物(中层)之上,然后粘于任何材料制的底基之上构成的产品。

    四、用链式针法将纺织纤维网(面层)缝于相互重叠的纱线(中层)之上,然后粘于任何材料制的底基之上构成的产品。

    五、表面覆盖纺织纤维屑的无纺织物(仿麂皮织物)粘于任何材料制的底基之上构成的产品。

    六、以手绘图案装饰的机织物固定于任何材料制的底基之上构成的产品。

    本品目的糊墙织物,其纺织品表面可以着色、印花或进行其他方式装饰,其底基表面可以是全部覆盖,也可以是部分覆盖。

    本品目不包括:

    (一)第三十九章注释九规定的塑料糊墙品(品目39.18)。

    (二)用纺织纤维屑或粉末直接饰面的纸制或塑面纸底糊墙品(品目48.14)。

    (三)纺织纤维屑覆面的机织物,不论是否附加底基或浸渍、涂布以便于裱糊的(品目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