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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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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38.09 纺织、造纸、制革及类似工业用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整理剂、染料加速着色或固色助剂及其他产品和制剂(例如,修整剂及媒染剂):
38.09 Finishing agents, dye carriers to accelerate the dyeing or fixing of dyestuffs and other products and preparations (for example, dressings and mordants), of a kind used in the textile, paper, leather or like industries, not elsewhere specified or inclu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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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09  纺织、造纸、制革及类似工业用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整理剂、染料加速着色或固色助剂及其他产品和制剂(例如,修整剂及媒染剂):

           10      以淀粉物质为基本成分

                   其他:

           91  — — 纺织工业及类似工业用

           92  — — 造纸工业及类似工业用

           93  — — 制革工业及类似工业用

     

        本品目包括通常用于纱线、织物、纸、纸板、皮革及类似材料的处理或整理的本协调制度其他品目未列名的一系列产品。

        这些货品可根据其成分及外观,证明是专用于本品目所列各种工业及类似工业(例如,地毡纺织工业、钢纸制造工业及毛皮工业),因而归入本品目。供家庭用而不是供工业用的上述产品及制剂(例如,纺织品软化剂),也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包括:

        一、用于纺织工业及类似工业的产品及制剂

        (一)改变产品手感的制剂,例如:上浆剂,一般以天然淀粉物质(例如,小麦淀粉、大米淀粉、玉米淀粉或马铃薯淀粉及糊精)、胶粘物质(地衣、藻酸盐等)、明胶、酪蛋白、植物胶(黄蓍树胶等)或松香为基料制成;增重剂;软化剂,以甘油、咪唑啉衍生物等为基料制成;填充剂,以天然或合成高分子量化合物为基料制成。

        某些制剂除含有上述基料外,还可含有湿润剂(肥皂等)、润滑剂(亚麻子油、蜡等)、填充剂(高岭土、硫酸钡等)及保存剂(主要为锌盐、硫酸铜及苯酚)。

        (二)防滑及防钩丝的整理剂。这些产品用以减少纤维的滑动性以防止袜子及针织品形成钩丝。它们一般以聚合物、天然树脂或硅酸为基料。

        (三)防垢整理剂。这些制剂通常以硅酸、铝化合物或有机化合物为基料。

        (四)防皱折及防收缩剂,为至少含有两个反应基并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例如,双(羟甲基)化合物、某些醛及乙缩醛〕的混合物。

        (五)褪光泽剂,用以减少纺织品的表面光泽。它们一般由颜料(氧化钛、氧化锌、锌钡白等)的悬浮液组成,并用纤维素醚、明胶、其他胶、表面活性剂等稳定的。

        切勿将归入本品目的制剂与油漆(品目32.0832.0932.10)及油化或脂化羊毛用的润滑剂(品目27.1034.03)相混淆。

        (六)阻燃剂,以氨盐或硼、氮、溴或磷化合物为基料制成或以氯化有机物与氧化锑或其他氧化物为基料配制而成。

        (七)增光剂,用以增强纺织品表面的光泽。它们通常是石蜡、蜡、聚烯烃或聚乙二醇的乳剂。

        (八)媒染剂,在纺织品印染工序中用以固定染料。这些制剂溶于水,通常以金属盐(例如,铝、铵、铬或铁的硫酸盐或乙酸盐,重铬酸钾,酒石酸锑钾)或鞣酸为基料〔另请参见本品目注释末尾不包括部分第(四)款〕。

        (九)染色助剂,能使合成纤维溶胀从而加速印染过程,包括以联苯或苯、苯酚、羟基甲苯甲酸衍生物(例如,三氯代苯、联苯-2-酚、羟基甲苯甲酸甲酯及其混合物)为基料的产品,不论是否含有表面活性剂。

        (十)不毡合剂,用以减少动物纤维的毡合。它们通常是氯化剂或氧化剂或用合成树脂物质按特殊方法配制而成的制剂。

        (十一)上浆剂,用以使纱线在纺织过程中更加坚韧。这些制剂通常以淀粉、淀粉衍生物或其他天然或合成聚合胶粘剂为基料,还可含有某些湿润剂、软化剂、脂肪、蜡或其他物料。本组还包括经纱上浆乳化蜡及上浆用的乳化脂肪制剂。

        (十二)去油剂,用以使纺织物具有去油性。它们通常是有机氟化合物(例如,全氟化羧酸)的乳浊液或溶液,并可含有改性树脂(增充剂)。

        (十三)抗水剂,通常由抗水产品(例如,蜡、羊毛脂)的水乳浊液构成,并用纤维素醚、明胶、其他胶、有机表面活性剂等加以稳定,还含有铝或锆等的可溶性盐添加剂。本组产品还包括以聚硅氧烷或氟衍生物为基料的制剂。

        二、用于纸、纸板及类似工业的产品及制剂

        (一)粘合剂,用以粘结涂料混合物中的颜料微粒。它们是以酪蛋白、淀粉、淀粉衍生物、大豆蛋白、动物胶、藻酸盐或纤维素衍生物等天然产品为基料的制品。

        (二)上浆剂或上浆添加剂,用于纸张加工以改善其可印性、平滑度及光泽度并使纸张具有易书写性能。这些制剂可以用松香皂、强化树脂、蜡悬浮液、石蜡悬浮液、丙烯酸聚合物、淀粉及羧甲基纤维素或植物胶为基料。

        (三)增湿剂。这些制剂用以增强抗张强度、抗撕裂强度、耐破度及湿纸或无纺织物的耐磨度。

        三、用于制革及类似工业的产品及制剂

        (一)粘合剂。此种制剂用以固定皮革中的颜料。它们是按特殊方法配制的,通常以蛋白物质、天然树脂或蜡等为基料。

        (二)上光剂,按特殊配方配成,用作皮革加工的最后表面封剂,其结构及组分与以上第(一)项的粘合剂相类似。

        (三)防水剂。它们通常由以下构成:1.铬皂;2.溶于溶剂(例如,异丙醇)的烷基琥珀酸或柠檬酸衍生物等;3.含氟化合物的溶液或分散体。

        除上述不包括的产品以外,本品目还不包括:

        (一)用于纺织材料、皮革、毛皮或其他材料的油脂处理制剂(品目27.1034.03)。

        (二)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学元素或化合物(通常归入第二十八章或第二十九章)。

        (三)颜料、调制色料、油漆等(第三十二章)。

        (四)品目34.02的有机表面活性剂或制品,例如,染料助剂。

        (五)糊精及其他改性淀粉,以淀粉、糊精或其他改性淀粉为基料的胶(品目35.05)。

        (六)品目38.08的杀虫剂及其他制剂。

        (七)聚合物的乳浊液、分散体或溶液(品目32.09或第三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