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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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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79.07 其他锌制品:
79.07 Other articles of z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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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07 其他锌制品

    本品目包括所有锌制品,但本章其他品目所列的物品、第十五类注释一所列的物品、第八十二章或第八十三章所列的物品及协调制度其他章更为具体列名的物品除外。

    本品目主要包括:

    一、无机械或热力装置的囤、槽、罐、桶及类似容器。

    二、包装药品等用的管状容器。

    三、锌丝制的布、网、篱、格栅以及网眼锌板。

    四、锌钉、平头钉、螺母、螺栓、螺丝钉及品目73.17和73.18注释中所列类型的其他锌制品。

    五、家庭或卫生用具,例如,桶、提桶、洗涤槽、浴盆、脸盆、洒水壶、灌洗器、搓板及壶〔但许多上述物品通常用镀锌钢、铁制成,因而不归入本品目(品目73.23及73.24)〕。

    六、锌制“标签”(用于树木、植物等),不带有字母、数字或图案,或仅带有一些栏项,有关主要内容须日后填入。已填好了所有主要内容的“标签”应归入品目83.10。

    七、刻花模板。

    八、瓦钩及与品目73.25和73.26注释所列钢铁货品范围相对应的其他锌制杂项物品。

    九、电镀阳极(参见品目75.08注释的第一部分)。

    十、阴极保护阳极(防蚀消耗阳极),用于保护管道、油船等不受腐蚀。

    十一、檐槽、屋顶构件、天窗框、雨水管头、门窗框、栏杆、扶手、暖房框架及与品目73.08注释所列钢铁制品范围相对应的活动房屋的其他锌制部件。

    十二、本章注释五所定义的锌管及管子附件(例如,接头、肘管、管套)〔不包括空心异型材(品目79.04)、带有龙头、旋塞、阀门等的管子附件(品目84.81),以及已制成可确定为专用物品的管子,例如,机器零件(第十六类)〕。 这些物品与品目73.04 73.07的注释所述及的钢铁物品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