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38.18 经掺杂用于电子工业的化学元素,已切成圆片、薄片或类似形状;经掺杂用于电子工业的化合物
38.18 Chemical elements doped for use in electronics, in the form of discs, wafers or similar forms; chemical compounds doped for use in electronics
  • 品目注释
  • 章注释
  • 类注释
  • 38.18  经掺杂用于电子工业的化学元素,已切成圆片、薄片或类似形状;经掺杂用于电子工业的化合物

     

        本品目包括:

        一、通常按百万分之一比例掺入硼、磷等的第二十八章所列化学元素(例如,硅和硒),只要这些元素呈圆片、薄片或类似形状。当呈拉制后未加工形状或呈圆筒状或棒状,则应归入第二十八章。

        二、通常含有百分之几某些添加物(例如,锗、碘)的电子工业用硒化镉、硫化镉、砷化铟等化学化合物,不论呈圆筒状、棒状等,还是切成圆片、薄片或类似形状。

        本品目包括抛光或未抛光晶体,不论是否涂有均匀外延层。

        经进一步加工(例如,经选择扩散)的本品目货品应作为半导体元件归入品目8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