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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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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84.08 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
84.08 Compression-ignition internal combustion piston engines (diesel or semi-diesel eng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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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4.08  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

           10  —    船舶发动机

           20  —    用于第八十七章所列车辆的发动机

           90  —    其他发动机

     

        本品目包括压燃式活塞内燃机(第九十五章所列的内燃机除外),机动车辆用的也包括在内。

        这些内燃机的机械结构与点燃活塞式内燃机相似,其主要部件也相同(即气缸、活塞、连杆、曲轴、飞轮、进气阀和排气阀等),其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内燃机先将空气(有时是空气与可燃气的混合气体)送进气缸,迅速压缩,然后将雾化液体燃料喷入燃烧室内,由缸内因压缩所产生的高温自动点燃,其压缩力比点燃式内燃机的大得多。

        除柴油发动机外,还有一种在较低压缩程度下工作的中压压燃式半柴油发动机。这种发动机起动时必须用喷灯预热气缸盖或使用预热塞。

        压燃式活塞内燃机使用重质液体燃料进行工作,如重油或煤焦油、页岩油、植物油(花生油、蓖麻油、棕榈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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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所列的内燃机可装有一个或几个气缸。在装有几个气缸的内燃机中,各连杆都连接在同一根曲轴上。分别供给燃料的各个气缸有多种排列方式,例如,单列式(直立式或倒立式)、对称倾斜的双列式(V型内燃机)、水平对置地装在曲轴的两边。

        本品目的内燃机应用范围很广,例如,用于农业机械;驱动汽车、拖拉机、机车或船舶;用于发电站等。

        本品目的内燃机可配有燃料喷射泵;点火元件;燃料箱或油箱;水冷散热器;油冷却器;水泵或油泵;风机;空气或油过滤器;离合器或动力传动装置;起动装置(电起动装置或其他起动装置)。这些内燃机还可装有变速齿轮及柔性轴。

        本品目还包括将内燃机装在一个带轮底盘或滑行装置上所组成的移动式内燃机。装有机械驱动装置,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可自动推进(但未构成第八十七章所列的车辆)的移动式内燃机也归入本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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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不包括专用于测定内燃机燃料的辛烷值及十六烷值的压燃式活塞内燃机型的可变压缩比发动机(第九十章)。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内燃机的零件应归入品目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