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04 使用过或未使用过的邮票、印花税票及类似品、邮戳印记、首日封、邮政信笺(印有邮票的纸品)及类似品,但品目49.07的货品除外:
97.04 Postage or revenue stamps, stamp-postmarks, first-day covers,
postal stationery (stamped paper), and the like, used or unused,
other than those of heading 49.07:
品目注释
章注释
类注释
97.04 使用过或未使用过的邮票、印花税票、邮戳印记、首日封、邮政信笺(印有邮票的纸品)及类似品,但品目49.07的货品除外
本品目包括下列使用过或未使用过的产品,但品目49.07的货品除外:
一、各种邮票,即通常贴在信件或包裹上的票证;欠资邮票等。
二、各种印花税票,即收据税票、登记税票、流通许可税票、领事税票、印花税票带等。
三、邮戳印记,即在邮票使用以前盖有邮戳但没有邮票的信件。
四、附在信封和明信片上的邮票,包括首日封(这些信封上注有“首日”字样,附有一枚邮票或一套邮票并盖有发行当天的邮戳)及集邮大型张(即附有一枚邮票及该邮票图案复制品的卡片,邮票上盖有标明设计地及发行日的普通或特别日期邮戳)。
五、邮政信笺(印有邮票的纸品),即盖有免费邮戳的信封、封缄信片、明信片、邮寄报纸的包皮等。
本品目的物品可以呈散装形式报验(零散邮票、盖有日期邮戳的信角、整张的物品),或成套报验。内装有成套上述物品的集邮簿,如其具有收藏价值的,可作为上述物品的组成部分归类。
本品目不包括:
(一)未附有邮票的集邮大型张及首日封(不论是否有插图)(品目48.17或第四十九章)。
(二)在承认或将承认其面值的国家流通或新发行并且未经使用的邮票、印花税票、邮政信笺(印有邮票的纸品)或类似票证(品目49.07)。
(三)私人团体或商业团体对顾客发行的“储蓄邮票”及零售商有时发给顾客的优惠货券(品目49.11)。
第九十七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品目49.07的未经使用的邮票、印花税票、邮政信笺(印有邮票的纸品)及类似的票证。
(二)作舞台、摄影的布景及类似用途的已绘制画布(品目59.07),但可归入品目97.06的除外;或
(三)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品目71.01至71.03)。
二、品目97.02所称“雕版画、印制画、石印画的原本”,是指以艺术家完全手工制作的单块或数块印版直接印制出来的黑白或彩色原本,不论艺术家使用何种方法或材料,但不包括使用机器或照相制版方法制作的。
三、品目97.03不适用于成批生产的复制品及具有商业性质的传统手工艺品,即使这些物品是艺术家设计或创造的。
四、
(一)除上述注释一至三另有规定的以外,可归入本章各品目的物品,均应归入本章的相应品目而不归入本协调制度的其他品目;
(二)品目97.06不适用于可以归入本章其他各品目的物品。
五、已装框的油画、粉画及其他绘画、版画、拼贴画及类似装饰板,如果框架的种类及价值与作品相称,应与作品一并归类。如果框架的种类及价值与作品不相称,应分别归类。
总 注 释
本章包括:
一、某种艺术品:完全用手工绘制的油画、绘画及粉画;拼贴画及类似的装饰板(品目97.01);版画、印制画及石印画的原本(品目97.02);雕塑品的原件(品目97.03)。
二、使用过或未使用过的邮票、印花税票及类似票证、邮戳印记、首日封、邮政信笺(印有邮票的纸品)及类似品,但品目49.07的货品除外。
三、具有动物学、植物学、矿物学、解剖学、历史学、考古学、古生物学、人种学或钱币学意义的收集品及珍藏品(品目97.05)。
四、超过一百年的古物(品目97.06)。
但应注意,这些物品如不符合本章注释或本章内各品目所列的条件的,应归入本协调制度的其他章。
品目
97.01至
97.05的物品即使超过一百年,也仍应归入这些品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