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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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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84.32 农业、园艺及林业用整地或耕作机械;草坪及运动场地滚压机:
84.32 Agricultural, horticultural or forestry machinery for soil preparation or cultivation; lawn or sports-ground roll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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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4.32  农业、园艺及林业用整地或耕作机械;草坪及运动场地滚压机:

    10  —  犁

        —  耙、松土机、中耕机、除草机及耕耘机:

    21  — — 圆盘耙

    29  — — 其他

        —  播种机、种植机及移植机:

    31  — — 免耕直接播种机、种植机及移植机

    39  — — 其他

        —  施肥机:

    41  — — 粪肥施肥机

    42  — — 化肥施肥机

    80  —  其他机械

    90  —  零件

     

        本品目包括在从事一种或多种下列农业、园艺或林业工作中,用以代替手工工具的机器,不论其使用何种方式牵引:

        一、整理工地(开垦、翻土、耕地、犁地、松土等),以利耕种。

        二、施放肥料或其他产品,以改良土壤。

        三、种植或播种。

        四、在作物生长期耕作或修整(锄地、除草、修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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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所列机器可以由动物或车辆(例如,拖拉机)牵引,也可以装在车辆上(例如,装在拖拉机或马车上)(本文所称的“拖拉机”,包括单轴拖拉机)。

    拖拉机拖带的或作为可互换部件装在拖拉机上的机器

        有些农业、园艺或林业用机器(例如,犁和耙)专门由拖拉机拖带或推动。这些机器与拖拉机是由连接装置连在一起的(不论是否装有起重装置)。其他机器(例如,旋转锄)是由拖拉机上的通用功率输出器操作的。这些机器可在田间、林场或农场空地上进行装配及调换。所有这些机器即使与拖拉机一起报验(不论是否已装在拖拉机上),仍应归入本品目。拖拉机本身则另行归入品目87.01。

        用另一类牵引设备(例如,品目87.04所列的车辆)代替拖拉机时,或者将一个旋转锄装在单轴的传动轴上以代替车轮,这样该旋转锄既作为一种工具,又作为整部机器的驱动轮时,有关设备也应按上述归类原则进行归类。

    自推进式农业、园艺或林业用机器

        在这些机器中,牵引部分和机器本身组成一个整体(例如,机动犁)。这类机器应归入本品目。

        但本品目不包括施放肥料等的卡车。这些卡车应与其他特种机动车辆一起归入品目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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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拖带或推动的小型农用机器(例如,犁、耙、中耕机、耕耘机、滚压机、播种机)也归入本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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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入本品目的各种机器包括:

        (一)供各种土壤作业用的犁,例如,板犁(单头犁、多头犁及翻转犁)、深耕犁(通常无犁板)及圆盘犁。

        (二)主要供犁地后翻土用的耙。在钉齿耙中,其钉齿装在铰接或链啮合的刚性机架上,有时装在滚筒或滚轴上。在圆盘耙中,钉齿被一排或多排带有切割刃的凹面圆盘所取代。

        (三)松土机、中耕机、除草机及耕耘机,供犁地后或作物生长期间耕作、除草及平整土地之用。这些机器通常由装有几排不同类型工具(犁铧、圆盘及钉齿等)的卧式机架组成。这些工具可以是刚性的或弹性的,固定的或可移动的,有时还可以调换。

    (四)播种机、种植机及移植机,用于种子、球根、块茎、植物等的播种、种植或移植。这类设备由配有播撒装置的作物箱、漏斗或其他容器构成,有时装在车轮上,一般还配有田沟的开挖及覆盖装置。

    本组包括的免耕直接播种机、种植机及移植机,可在未经备耕的土地上播种农作物。此类机器通过穿透地表覆盖及植物残体,将适量的种子植入未经备耕的土壤里;在土壤中开一道狭槽或打个洞,按预先设定的位置及深度将种子植入其中。

    (五)施肥机。粪肥或固体肥料(化肥、粪便等)的施放机,通常由装有诸如滑动底板、螺旋式排肥器、环形链或离心式圆盘等散布装置的容器所构成,有时装有轮子。具有相同用途的便携式机械设备也归入本品目。

    化肥施肥机将合成化肥或其他固体合成肥料均匀地散布在土壤里。粪肥施肥机将粪肥(粪便)或从“动物废料”中得到的可循环利用的植物养分散布在土地上。

        装有切碎散布装置,以便在卸下时散布粪肥及浆状肥料的活底拖车由一带轮容器组成,一般配有散布板或散布槽。这种设备应归入品目87.16。

        用以把液体肥料注入土壤的便携式喷注器也归入本品目。这种设备由一根长的空心杆组成,可通过空心杆用泵把肥料注入土壤。

        (六)清除灌木丛、矮林丛、庄稼收获后留下的茎、树根等用的机器。这类机器一般由两个大型车轮及一个装有切削刀片的圆筒组成。

        (七)清除碎石的机器,它与耙相似,但装有两排向一个开口式板条箱收拢的钩齿,用以收集碎石。

        (八)滚压机,主要用于压实土壤。它包括平面滚压机、瓦垅滚压机、圆盘滚压机及轮式滚压机等。本品目也包括花园、草坪、运动场地、草地跑道等用的滚压机。

        (九)稀疏机(例如,甜菜分选机),用于分选幼苗。它可以是由光电装置控制的非常复杂的机器。

        (十)修剪植物梢或茎用的机器,用以剪去植物的过度生长部分。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上述机器的零件。这些零件主要包括:

        犁杆、犁刀、犁头、犁板、圆盘刀(包括菱形刃犁头、圆盘等);供松土机、中耕机或除草机用的工具环及钉齿(刚性或弹性的);耙的钉齿、圆筒及圆盘;滚压机的圆筒、分隔环及部件;施肥机、播种机、种植机的散布机械装置;耕耘机的犁头、钉齿、圆盘及其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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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不包括:

        (一)点播器、种植器、移植器及类似的手工工具(品目82.01)。

        (二)液体提升机及液体泵(包括装在农用机器车轮上供喷雾等用的转轮泵)(品目84.13)。

        (三)液体或粉末的散布或喷雾用农业、园艺或林业机械设备(不论是否手工操作)(品目84.24)。

        (四)品目84.28所列的粪肥提升机及其他用于农业、园艺或林业的提升机。

        (五)自推进式装载机及压路机(品目84.29)。

        (六)泥土的挖掘、平整、钻探及开采机器,以及非自推进式压路机(品目84.30)。

        (七)树桩清除机及树木移植机(品目84.36)。

        (八)农用手推车及其他车辆(第八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