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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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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90.31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轮廓投影仪(+):
90.31 Measuring or checking instruments, appliances and machines,not specified or included elsewhere in this Chapter; profileproje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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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31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轮廓投影仪(+)

    10  —  机械零件平衡试验机

    20  —  试验台

    —  其他光学仪器及器具:

    41  — — 制造半导体器件时检验半导体晶片、器件或检测光掩模或光栅用

    49  — — 其他

    80  —  其他仪器、器具及机器

    90  —  零件、附件


    除轮廓投影仪外,本品目还包括不论是否光学式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但必须注意,这些货品不包括归入品目90.01至90.12或90.15至90.30的仪器、设备等,特别是下列货品应予除外:

    (一)品目90.05的天文仪器。

    (二)显微镜(品目90.11或90.12)。

    (三)品目90.15的大地测量等仪器及器具。

    (四)手用测量长度的器具(品目90.17)。

    (五)品目90.18的医疗、外科等仪器及器具。

    (六)材料机械性能的试验机器或器具(品目90.24)。

    (七)品目90.26的流量计等。

    (八)测量或检验电量及测量或探测离子射线的仪器及设备(品目90.30)。

    (九)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品目90.32)。


    一、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

    (一)

    它们包括:

    1.机械零件平衡试验机(动平衡机、静平衡机或带电子平衡装置的平衡机),用于对转子、叶轮、曲轴、连杆、传动轴、摆轮、飞轮等进行平衡试验。

    动平衡机通过零件在两个支承架上或顶尖中旋转来对其不平衡量进行机械测量(记录盘上的描迹图、弹性平衡原理等)。

    静平衡机利用倾斜现象进行测量,不平衡量从标尺或度盘上读得,它与动平衡机的不同之处在于进行平衡试验的零件处于不旋转状态。

    不平衡量通过增加或减少量进行校正。

    带电子平衡装置的平衡机是使不平衡所引起的振动由特殊的敏感元件测出并予以放大测得。

    本品目还包括带有机床(例如,钻床),专门用于校正不平衡的平衡试验机。

    2.发动机、电动机、发电机、泵机、示速器或转速计等测试台,由一个台架和测量或校正仪器构成。

    3.用于测定燃料性能的实验室器具,特别是测定石油辛烷值或柴油机油十六烷值的设备,这些设备通常由内燃机、直流发电机、点火电动机、加热电阻器、测量仪器(温度计、压力表、伏特计、安培计等)构成。

    4.车辆发动机的测试及调整设备,用于检查点火系统的各种部件(线圈、火花塞、电容器、电池等),通过对排出废气的分析将化油器调到最佳状态或者测定气缸压力。

    5.面积仪,用于测量平面面积(例如,图样、图形或皮张的面积),通过连有测量装置的描迹针描绘被测平面的边界进行工作。

    积分器、谐波分析仪及其他类似仪器也是基于平面测量的原理对其他因素(例如,体积、惯性矩)进行测算。

    6.制帽用的头形量器,数据用凿孔卡片记录。

    7.带测微装置及电子、光电子或气动传感器的千分表式比较仪,不论是否自动的;以及使用类似传感器测量长度、角度或其他几何量的各种装置或仪器。本品目还包括记录式比较仪以及装有将批量生产的零件送至比较仪检验并除去不合格品的机械装置的比较仪。

    本品目不包括品目90.17注释第四组第(四)款所述的手用刻度盘式比较仪〔参见以上不包括货品的第(四)项〕。

    8.柱式测量仪表,用于检验精密三角板、高度及在加工过程中进行的其他检测。

    9.用于检测角度的正弦规及可调台式正弦规。

    10.各行业用的气泡水平仪,包括可调测微水平仪(带内装测微器的气泡水平仪)、工程技术上用的平放水准仪(金属框架上有两个水准仪)及根据连通器原理工作的液体水平仪。

    必须注意,本品目不包括专用于大地测量的水平仪(品目90.15)。

    11.测斜仪(指针式或分度镜式、尺式或量角器式)通过与一水平面比较来检验平面度或测量表面倾斜度。

    大地测量中用于测量地面高度,也称为测斜仪的仪器除外(品目90.15)。

    12.铅垂线。

    13.测量球面(透镜、反射镜、眼镜片等)曲率的球径仪,主要由一个三足成等边三角形的底座、一个分度尺及一个带有测头的测微计构成。有些类型的球径仪(例如,眼镜店用的镜片测量器)可装有刻度盘以直接指示曲率。

    14.校验标准器。

    15.多维测量设备,包括坐标测量仪(CMMs),用于对各种机器零部件进行手动或自动控制的尺寸测量检验。

    16.光学加工用中心仪,用于测定透镜的光轴及中心。

    17.根据测微计原理制成的测微式标准测量机,由固定的后顶尖座(装有接触显示器)及带测微螺旋的可调前顶尖座构成。

    18.测定振动、膨胀、冲击或抖动的设备,用于测量机器、桥梁、堤坝等。

    19.检验纺织材料的设备,例如,用于获取确定长度纱线或条子的纱线分级卷取机(卷绕机)(带或不带拉力调节器、计数器及信号铃);测试纱线扭力的扭力计及扭力记录器;用于测定纺织机械(整经机、络纱机、纺织机等)上纱线拉力的拉力计;通过将纱线卷绕在卷筒或线板上来检验其均匀度的仪器(通常带有测定两线间距的装置)。

    20.表面光洁度检验仪器及测量表面状况的机器。

    机械式或气动式装置是利用触针或喷射气流进行测量。

    电气式装置则是利用蓝宝石或钻石拾感头沿被测表面滑行并将表面不规则度转换成电势。拾感头纵向位移,通过压电晶体转换成电势,或者以间接方式转换成电容器或电感器的电量变化,电势经放大和测量,再将所得的值与从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专作此用途的小金属板块)读得的数值比较,即可获得被测表面的状况测度。

    21.齿轮试验机,利用杠杆放大系统检验齿轮的齿廓形状、齿轮节径、齿距及滚动接触等(正齿轮及锥齿轮)、齿轮导程角等(斜齿轮及蜗轮)。

    22.测定粘土等收缩率的仪器,用于在烧制陶瓷时根据从陶瓷窑中取出的试样确定烧制过程(测温熔锥)。这类仪器一般与卡规类似,但可以任意标定刻度。

    23.测量不规则表面积(例如,皮张)的仪器,利用光电现象工作(它是根据光亮度均匀的玻璃片被不透明待测物体掩挡而产生光电管电流的差异进行工作的)。

    24.纱线直径测量仪器,利用以上第23款所述光电现象工作。

    25.轧钢厂等用于对金属板材、带材厚度进行连续测量或检查的仪器

    26.超声波厚度测量仪器,它仅需在材料一面进行测量即可测定材料厚度。

    27.检测材料(棒材、管材、型材以及螺丝、针等机械加工物品)中断层、裂缝、裂纹或其他缺陷的仪器,检测结果可从阴极射线荧光屏上因电磁变化所形成的图形获得或直接从刻度标尺所指示的磁导率变化值获得。本类仪器也有应用超声波的,其中包括用于检验焊口的超声波仪器,它们是根据超声波在媒质中传播时会因异质界面使波束偏转的现象工作,材料缺陷可通过观测波束的衰减或利用回波探测法测出,并显示在阴极射线管荧光屏上。

    28.检验手表或手表零件的专用仪器,它们包括:

    (1)检验游丝的仪器。

    (2)振幅计,用于检查摆轮摆动的振幅,它是利用摆轮运动遮断照射在光电管上的光路来对振幅进行测量。

    (3)检测手表机芯的电子校表仪,它是将手表机芯放置在一个传声器上,受机芯行走产生的滴答声激发而产生电势并经过放大施加到两个电极上,其中一个电极上装有针头,可在纸带上作穿孔记录。

    (4)对手表作最后检查的仪器,它们的工作原理和电子校表仪一样(记录放置在传声器上手表行走的滴答声),但有的带有阴极射线示波器。

    29.用于测量应力及应变的特殊电测量仪器,它们根据以下原理进行工作:

    (1)金属丝拉紧时引起其电阻发生变化(应变计),但也称为“应变计”的电阻器应归入品目85.33;

    (2)特殊结构电极间的电容变化;

    (3)石英或类似晶体受到压力时产生的电势。

    本类货品还包括测力计,用于测量液压机、轧机、材料试验机等的机械力,也可用于载荷试验(飞行器)。它们通常由一个承受应力的金属体(圆柱、圆环等)和一个以重量单位标度、用以记录金属体产生的任何形变的测量装置构成。

    但用于测试材料性能的测力计除外(品目90.24)。

    30.负荷传感器,用于将受力(包括重力)变化转换成相应的电压变化,这些电压变化一般由测量、控制、测重等的仪器测出,并以需要的量值单位显示出来。

    31.电子记时计及计时仪,用于测量一个电触点的持续时间,由利用触点接通时产生的高阻抗进行充电的电容器构成,测量结果由一个以时间单位分度的电子管电压计给出。

    (二)

    本品目还包括光学检测仪器及设备,例如:

    1.光学或分度尺比较仪,用于对照着标准件检验正在加工的零件的尺寸,工作时通过光学装置放大探测头的位移(旋转反射镜原理)。

    2.用于检验伸张度、长度、表面等的比长仪工作台,具有工作台、框架、导轨及两台测微显微镜。

    3.用于测量大型工件、螺纹规、齿轮刀具、车床的螺纹轴、横构件等的测量工作台,具有框架及工作台、观测显微镜、两台测微显微镜及投影装置。

    4.用于检验平面的干涉仪,根据光波干涉原理工作,由标准平晶及用于测量干涉条纹、带有测微十字线的透镜构成。但本品目不包括标准平晶(品目90.01)及测量折射率的干涉仪(品目90.27)。

    5.光学表面检查仪,由棱镜和透镜组合而成的装置,用于测量物体表面状态。

    6.装有快速差动脉冲传感器及光学观察器的设备,用于以照相方式记录和测量表面轮廓及状态。

    7.校直望远镜,用于检验工作台或机器导轨的直线度及测量金属结构,以准直或自动准直法工作,由一个望远镜和准直光管或反射镜组成。

    8.用于测量平面误差的光学尺,由两头各装有棱镜和透镜的中空尺以及连有探测头的目镜测微装置构成。

    9.测微读数装置,用于检验机床工作台的位移,具有一个用于读取分度尺上的毫米刻度的测微装置。

    10.光学测角仪或角规,用于在磨削加工中检验切齿或刀片的锐角(前倾角),具有一个由透镜、反射镜和读取倾角角度的度盘构成的光学装置,或者一个由反射镜和可调目镜构成的光闸系统。

    11.焦距计,用于测量眼镜片焦距。

    上述仪器装置不论是否适于装配在机器上,均应归入本品目。

    必须注意,品目84.66包括机床或水射流切割机上用于调整工件或工具的配件,也包括装有便于读度或调整等光学装置的“光学”配件(例如,“光学分度头”和“光学转台”)。

    二、轮廓投影仪

    轮廓投影仪用于检查各种物品(切削成形的工件、小型机械装置的齿轮及齿杆、螺丝、螺丝攻、螺纹梳刀等)的形状、尺寸或者表面。大部分这类投影仪是将光源发出的光通过聚光镜聚光,然后再照射到放置于工作台上的被测件上,在经过数次反射的光束照射下,被测件的轮廓影像最后通过一组棱镜被投射到通常是安装在投影仪中的屏幕上。有些投影仪带有一个放置标准件的中间载物台。

    零件及附件

    根据本章注释一及二的规定(参见总注释),本品目也包括可确定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上述机器、装置及仪器的零件及附件,例如,面积仪测臂、千分表比较仪的座架及检验工作台。

    ○  ○

    子目注释:


    子目9031.41

    该子目还包括检验集成电路用的光学仪器和装置,以及检测集成电路制造所使用光掩模或光栅用的光学仪器和装置。


    子目9031.49

    本子目不仅包括直接帮助或提高人眼视觉的仪器及器具,还包括须通过使用光学元件或光学技术才能工作的仪器或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