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注释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
02.04 鲜、冷、冻绵羊肉或山羊肉(+):
02.04 Meat of sheep or goats, fresh, chilled or frozen:
  • 品目注释
  • 章注释
  • 类注释
  • 02.04  鲜、冷、冻绵羊肉或山羊肉(+)

    10     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羔羊

        其他鲜或冷的绵羊肉:

    21 — — 整头及半头

    22 — — 带骨肉

    23 — — 去骨肉

    30     冻的整头及半头羔羊

        其他冻的绵羊肉:

    41 — — 整头及半头

    42 — — 带骨肉

    43 — — 去骨肉

    50   山羊肉

     

     本品目包括鲜、冷、冻绵羊肉(公羊肉、母羊肉和羔羊肉)、山羊肉及小山羊肉,不论家羊或野羊的肉。

     

    子目注释:

    子目0204.100204.30

    子目0204.100204.30所称羔羊肉,是指从不超过12个月大的绵羊身上所得的肉,其肉质纹理细嫩,外观柔软光滑,呈粉红色。宰好后每头重量不超过26千克。